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孝道工资” 未必不能质疑

2015-10-28 08:14:55 禾刀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武汉一企业在招聘会上开出“孝道工资”,引发社会热议。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表示,在老龄化加剧的时代,企业倡导孝道,给员工亲属发工资,这种做法是可行的,并且值得赞赏,而不应该有过多的挑剔、质疑。

一旦贴上“孝道”的标签,居然连质疑也“不应该了”,似乎质疑“孝道工资”就是不讲孝道了。这样扣帽子的逻辑屡见不鲜,其可怕之处莫过于此:一旦被置于某顶冠冕堂皇的高帽之下,你便不是原来的自己,不管你是否喜欢,你就得按照这顶“帽子”所定义的内容机械从事,稍涉雷池“帽子”便可能变成众人争相讨伐你的道德利器。

“孝道工资”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企业给员工父母发放孝道工资,二是企业裁定员工的孝道表现。显而易见,起决定作用的在于后一条。对“孝道工资”大加褒扬者往往关注于父母受益这一表象,至于企业如何裁定员工是否讲孝道却语焉不详。退步讲,如果有员工触犯企业制订的孝道“天条”,企业是否会停发这份工资呢?如此员工父母岂不成了实际利益的最大受损者,这与企业倡导的孝道精神是否一脉相承呢?

百善孝为先,讲孝道是中华美德,确值提倡,但讲孝道与员工工作表现并没有绝对因果关系。一个公众眼里的“孝子”,未必就是兢兢业业的员工。一个企业眼里的敬业模范,未必铁定是尽孝的楷模。反倒是,在我们的话语体系中,不少先进工作者台上交流最多的,是检讨对父母关心不够欠了不少“孝道账”。当然,这倒不是说工作和孝道水火不容,而是如何突破传统话语体系,塑造新的孝道评价标准,以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在这一方面如何作为尚需更多细节佐证。

其实,笔者心底还有另一个疑问,那就是企业是否有权评价员工孝道行为的资格。员工是否尽孝,充其量只是局限于道德舆论范畴。作为市场经济单位的企业,其发放“孝道工资”,某种意义上是将道德问题利益化,被利益化的道德还可以称之为道德吗?

另一个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孝道的表现形式极其复杂。给父母经济援助当然可以看成是孝道的表现之一,但是,对于更多父母特别是那些“空巢老人”而言,儿女常回家看看比给钱给物更能彰显孝道。如果一个企业无视员工的年休假制度,那我们是否应当“恨屋及乌”,指责企业的“孝道值”呢?

质疑“孝道工资”,并非为了质疑而质疑。只是觉得,孝道归孝道,工作归工作。各有各的范畴,超越范畴就难免绑架之嫌,甚至被扭曲利用,成为一种徒有其表的模式化孝道表演。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