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一位拟提拔的住建局官员,加上总价超过2000万的房产公示,用网友的话说,绝对能够“亮瞎你的眼”。当然,捉人眼球的亮点还不仅限于此,虽说这2000万元房产系父母赠予,但一边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父亲,一边是在建设局当领导的儿子,行业的重叠、地域的从属难免让公众的好奇心又更进了几分。 不过,当一个期待群众参与的制度出炉之际,原本就应当做好鲜花和臭鸡蛋一起收的准备,所以在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的制度实践中,如果某一项公开事宜招致质疑或指摘,实在是情理之中。纷至沓来且褒贬不一的评价,这本身就是群众参与的一种方式,而相关部门需要做的恰恰是回应这些质疑和讨论,将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锤炼成一把“双刃剑”,立足制度实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调查核实,一方面达到保护优秀诚实干部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发现蛛丝马迹,深挖腐败线索。 回到2000万的房产上来讲,主动公开应是规矩之举,倒也不必用“敢公示就不怕查”之类的言辞粉饰。当然,一个客观存在的可能是,这2000万房产来得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是一块不怕火炼的真金,那也是共同期待的结局。但不容忽视的是,2000万的房产是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而从父亲地产商的身份到儿子城建局官员的角色,从父亲在姜堰开发到儿子在泰州从政,方方面面透露出来的千丝万缕的纠葛联系无不为公众质疑喟叹层层加码。 因此,想要检验这2000万的房产能否经得住“为炼”,显然需要为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制度做出匹配,让在选拔过程和结果之外的延伸覆盖更具说服力,只有这样,官员才可定心,公众亦可安心。更进一步地说,在以报告为制度中心的外围,必须配套核查和反馈机制。2000万的房产疑惑如何消弭,必须有核实有调查,并且将结果反馈回归。但是,这样的机制建立又不是一蹴而就的,组织部门的单打独斗可能会令其筋疲力尽而毫无所获,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亟待跟进。 所以说,不管2000万的房产公示结局是喜是忧,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却是在推动着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知。2000万房产经得住“火炼”,说明制度保护了干部,树立了公信;2000万房产未经得起群众的火眼,那至少说明通过公示暴露了蛀虫,何尝不是制度的收获?不管是面对社会的褒奖鼓励之声,还是猜忌臆断,探求到制度以外的事实本源,才能做到“任尔东西南北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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