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官员公开巨额财产,应予鼓励

2015-10-29 14:02:58 朱忠保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还有过百万股票,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记者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不怕调查。(10月28日《现快报》)

看到官员家中有巨额财产,有些人不经调查就先自己站好了队,质疑其来路不正。

一方面,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官员的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从而给一些人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官员有太多的钱,肯定来路不正。另一方面,谁说官员就不能有巨额财产?公务员、官员就必须一穷二白么?只要通过正当途径取得,就无可厚非。

官员敢于公开家中的巨额财产,这是一种如实公开的表现,总比弄虚作假,少报瞒报或不报要好,总比藏着掖着的好,因此应该予以鼓励。如果公开也质疑,不公开也质疑,那就会让更多官员选择不公开,选择少报瞒报和藏着掖着不报,导致官员财产公示更难以推进。

当然,还是要查清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这也是给秦某某一个清白。当官有钱不是罪,重要的是清清白白,让清白的官员坦坦荡荡地拥有他的财产,这也是鼓励官员公开财产的方法之一。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