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书记微店”不是发展电商的真经

2015-11-17 09:47:56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 《新文化报》)

敦化市引进农村淘宝项目,斥资千万成立敦化电子商务公司,在各大购物网站销售敦化本地产品。应该说,这不仅既契合了“互联网+”这个时代发展旋律,也彰显了跨越式发展的决心。而市委书记开微店,有利于将政府坚持发展电子商务的决心,对外宣示、向下传导。然而,“书记微店”尽管初心可鉴,但其直接经营的方式也引起了一定的质疑。

面对质疑,“微店书记”反复强调,“佣金会全部返还”“小店非常简单,不用人打理,我自己的小店我也就是在朋友圈转发一下。”言下之意就是,开微店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会分散自己的工作精力。但即便如此,书记开微店也存在瑕疵。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可见,“微店书记”即使没有获利,也不该成为盈利企业敦化电子商务公司的分销商。

事实上,这样的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一个值得警惕的细节是,“一个乡镇的书记成为我的分销商后发展了37个三级分销商。”乡镇书记如此善于经营微商。而且,完全有能力直接联系敦化电子商务公司,成为的一级分销商。为何屈居“微店书记”之下?让人不得不怀疑,乡镇书记是否企图通过经营微商,在书记面前刷存在感。这种危险的倾向,不得不防。

更可怕的是,上行下效,假若公务员们大规模进军微商,更会搞乱机关的工作秩序。新闻中,敦化市委书记号召,“我身体力行带头开店,也号召大家转发。”尽管其目的是,“让敦化人来推销敦化特产”。但却无意间给了公务员经营微商的尚方宝剑。但公务员真的前赴后继投身微商,工作秩序、为民服务如何保障?显然,出现这种状况,最终受伤的一定是群众。

可能有人会说,“书记微店”只是为了扶上马送一程,不必苛责。而且,“书记微店”总比政府直接下通知,强制工作人员消费农村电商要“温柔”得多、文明得多。但即便如此,“书记微店”也有违“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地位”政府本意。而红线一旦被僭越,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其最终结果必然是,扼杀创新,干扰创业,最终让“互联网+”迷失方向、背离初衷!可见,“书记微店”不是发展电商的真经。

其实,市场需要的不是“书记微店”,而是“微店书记”。政府官员与其走向前台,搞低层次的推销,不如塌下心来做好服务。一方面,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完善现有法规制度,优化创业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对网购、快递新经济、新业态要高度重视,总不能让新的去适应旧的,更不能让脚适应鞋”。对领导干部而言,坚决贯彻简政放权,废除限制创新的政策、规定,其实就是在给 “互联网+”最好的加油。另一方面,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客”后顾之忧。唯有如此,即使书记不开微店,也能让敦化土特产大卖热卖!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