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益,发源于网络,成长于网络。这种具有现代特质的方式,正倡导着最广泛的志愿精神和公益行动。网络已不可阻挡地渗透到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之中,而网络公益的发展无疑将为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绘入一抹亮丽温暖的色彩。 如何充分发挥网络公益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进一步扩大网上正能量?2015年8月,“中国好网民”公益广告设计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活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中国网络电视台承办,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腾讯网、新浪微博等多家网络媒体协办。为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在网络社会治理中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活动将“四有好网民”主题融入到公益广告之中,在广大网友中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用百姓之声发出公益倡导: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应成为“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好网民。 网络不是享有特权的“世外桃源”,网络空间的净化既需要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更需要数以亿计的网民以身作则,修身守法,带头遵守网络的规则。而公益广告作为非商业性的传播媒介,具有强烈的感召力和号召性,促使人们产生共鸣,实现思想的转变和道德修养的提升,进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活动公示的300多个公益广告作品中,网友将“四有”主题表达得丰富多彩,独具创意。以贴近人心的方式,把对高度安全意识的思考,文明网络素养的养成,守法行为习惯的培育,必备防护技能的掌握汇聚成了潺潺流水,无声润物,浇灌人心。它的传播不仅给人带来了视觉的碰撞,更触动了人的灵魂,渗透到人们的内心,唤起人们对污染互联网“精神雾霾”的思考和改变。 古语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说“四有好网民”是帆,那公益广告就是这股细流之力,一句暖人的话,一个充满警示或温情的画面,无不是在积蓄着网络正能量,传递着“点燃文明网络世界之光”的美好心愿。笔者相信,有这日积月累的汇聚,终能奔流成文明的江海,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一片“山清水秀”的精神家园。(文/雨青)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