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公章镇上管,镇上公章谁管?
2015-12-02 09:20: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自从2014年第十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结束后,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的龙兴、三泉、北张3个乡镇近百个村的村民突然发现,原本在村子里就能办的事儿,现在非要到镇上才能办理。村干部回答说,附近几个村委会的公章都被乡镇收走集中统一保管了,现在要盖村里的公章,必须要去镇上找领导。(12月1日《山西日报》) 村委公章镇上管,首先让当地村民感受到了不便:诸如孩子上户、上学、结婚、外出打工等,哪一样都离不开村委会盖章证明,可原本不出村的事,眼下却要走数十里山路去镇上办理,若管公章的镇干部不在,说不定还会往返好几天。尤其是当前,各窗口部门都在改变作风、提高效率,连不必要的证明都在取消之列,以尽量方便群众办事。在这种背景下,当地“村委公章镇上管”的作法,不是明显的与之背道而驰吗? 除了村民主观感受不便外,村委会公章管理权限的上移,亦于法无据: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含义不言自明。显然,剥夺村委会的公章管理权,等于变相给这级村自治组织套上了“笼头”,所谓“自治”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句空话。说白了,此举把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和监管,变为了直接介入,并不利于发挥其积极性,似又回到了原“包办一切”的老路。 既有违相关法规,又折腾当地村民,那镇政府何以要如此“无事找事”呢?鉴于当地镇政府并未对此作出回应,笔者也只好姑妄揣摩:应当说,村委会一方面握有村集体土地、集体企业及相关资源的管理权,另一方面,由于直接对接基层农民,更是国家惠农扶持资金、民政救济资金及低保资金运转链条上至关重要的一环。正因如此,近年来一些地方村委会频现“小腐”猖獗,导致贪占集体资产、私分惠农资金、冒领救济资金及违规发放低保资金的案件不断。或许,这便是出现“村委公章镇上管”的背景吧。 当然,村委会的各类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公章,无此“大印”,甚至连承包合同也签订不了。但控制住公章就能牵住“牛鼻子”吗?非也:其一,连公章也管不了的村委会,还有何用?更何谈“自治”?其二,明显违背“村委会组织法”的此举,与国家正在村一级组织推进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模式大相径庭,甚至有背道而驰之嫌;其三,村委会管公章当然不排除会出现腐败,但放在镇上就进入了“保险箱”么?谁能保证?谁又敢保证? 显然,“村委公章镇上管”并非明智之举。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及监管,公章放在何人手中,都有犯错的可能。因此,与其把村委会公章拽着手里不放,还不如腾出这只手,去做好指导与监管的本分工作。同时,用更多的精力,去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如此,这千万双“盯”得紧紧的眼睛,难道还比不过你镇政府一个专管公章的干部么? 其实,“村委公章镇上管”的背后,既隐含着对村委会一级组织的不放心,也体现了对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信心不足,同时,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政府之手”未能与时俱进,仿佛当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再现。试问,如果各级政府都持与当地镇政府同样的看法,且以同样的手段“严管”下一级组织,那么,村委公章镇上管,镇上公章又该谁来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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