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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法律制裁更多恶意欠薪者

2016-01-06 09:38:33 余清明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年关将至,个别工头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近日,晋江警方对恶意拖欠民工薪资的工头张某某执行逮捕,追回薪资100多万元。(1月5日《海峡导报》)

晋江警方对恶意拖欠民工薪资的工头张某某执行逮捕,令人拍手叫好!

早在2013年元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问题是,相关规定往往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恶意欠薪者也多半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才是导致欠薪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源。

治标更需治本。无论是从节约成本还是社会影响考量,“讨薪”均不及“严惩恶意欠薪”。严惩欠薪不仅能解决个案,更能对其他欠薪者起到警示作用。当欠薪日渐减少,讨薪悲剧也会随之下降。欠薪老板被逮捕还告诉我们,只要农民工较真维权,只要执法部门真正树立“执法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恶意欠薪者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赖不掉拖欠的薪水,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更多恶意欠薪的老板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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