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还是不抢?”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相关报道见1月7日《北京青年报》) 上班玩手机,为何不能罚? 王石川 “上梁不正下梁歪”“最无耻的钓鱼执法”,这个老总被无数网友诅咒,甚至有网友问这是哪家公司,应该曝光。还有人称,如果被罚的是自己,一定立马辞职。这阵势,不骂几句那个老总仿佛就平息不了怒火。 如果仔细通读了新闻,而不是只看标题,恐怕就不会如此义愤填膺了。 首先需要理清的是,先有规矩后有处罚,而不是先处罚后立规矩。该公司之前在QQ群里发过一个通知,其中一条就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公司总部办公室随时接收匿名举报(以截图为证)。”有了规矩,就得遵守,无论老总还是普通员工,概莫能外。否则规矩就是空文,不如不设。老总上班发红包也属玩手机,同样该处罚。先罚老总,并且重罚老总,再罚其他人,才能服众。 其次,这是私企,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老总设置一定的严格规定,并无不妥。上班期间,不能玩手机、聊微信等规定,在一般人看来比较严苛,但只要不违法,私人老总有权立规矩。 最后,处罚的并非普通工人,而是管理人员。据介绍,该老总罗先生说,他发红包的群里成员都是公司中层。“管理层都这样干,还怎么带员工。”“如果是年轻人也就算了,关键有些都已经三四十岁的人了,还是公司的中层干部,有的还在公司总部。”如果所言属实,罚款实属应该。如果连管理层都不遵守企业规定,如何管理下属?这些管理人员有责任以身作则,违规了更需受到严厉处罚。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可以罚,但是如何罚,应该遵守相关法规。正如有律师所称,公司处罚员工也要遵循《劳动法》,罚款更需要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同时,一个企业老总,通过钓鱼执法的方式来推行规定,可看出他是多么黔驴技穷,对下属又是多么不信任,这样的老总确实不值得共事。 说到底,抢红包看似娱乐,但是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就可能涉及法律和个人权益问题。而此事之所以备受关注,恰可说明抢红包已是大众爱好,如何平衡工作与娱乐的关系,如何保证企业利益和个人爱好的关系,恐怕需要通过企业管理者与工人共同协商来解决。 |
相关阅读:
- [ 01-07]董事长“红包钓鱼”,有些阴损
- [ 01-05]期待“红包鼓励”积聚震慑犯罪的群众力量
- [ 01-05]好友圈红包,信才是精髓
- [ 12-30]限制网络红包意在规范第三方支付
- [ 11-20]李克强首访马来西亚将派发哪些“红包”?
- [ 11-17]家长发红包为孩子拉票,谁是受益者?
- [ 10-28]“人气王”老师,岂是“红包”炼成的?
- [ 10-27]“微信红包提高到课率” 看上去很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