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继续开庭。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多轮激辩,快播公司及王欣等4名被告人坚称无罪。 在中国的法治框架下,快播这个在用户中早就心领神会的载体,有原罪,是必然的。快播要想在法庭上把“无罪辩护”的故事讲圆,并且讲出不被法办的结果来,应该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便控方讲故事的能力,让人感觉更为糟糕,但快播由此解套的几率依然极低。 中国的互联网产业,都经历过野蛮生长的原始积累过程,这其中,法制滞后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快播面对各种举报、各种处罚,依然不愿意更新技术,问题不是出在技术本身,而是出在侥幸心理。这种心态,实际上是在涉盗涉淫的法治面前,没有摆脱自慰心理。 很遗憾,控方本来可以跟快播在法庭上拿证据、讲法律,拿法制滞后的客观存在、讲法治边界的神圣不可逾越。不曾想,自信满满地拿到直播中来的这场庭审,控方反被王欣们拖到了互联网技术的陷阱里,结果这次庭审闹出鸡同鸭讲的对话效果,让旁观者看尽了笑话,令段子手们乐翻了天。 很多人巴不得快播能赢,与盗版这种免费的午餐、情色分享不可多得的便捷,是密切相关的。快播多达以亿为计的庞大规模用户,足见这个平台的粘性。但在盗版与色情方面,喜欢者众,是不能以存在就是合理来侥幸的。快播有原罪,但需要司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依据与证据,在这场直播中给展示出来,给整个社会普普法。然而如今看来,已经失去了先手。 长达2年多的案件,控方在庭审中依然表现出仓促上阵的木讷样,可能既不完全是工作态度问题,也不完全是运用法律的技术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现有法律对于互联网技术的限制与规范上,还缺乏明确到位的细化,导致控方手中的子弹有限,打起仗来捉襟见肘,使不开手脚。比如,如何鉴别“技术不可耻”的平台责任,与缓存、分享、传播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个体的利用平台故意传播,与平台技术的主观故意之间的关系;如何鉴定依靠技术盈利,与依靠“藏污纳垢”来赚钱之间的关系,等等。可见,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新过程中,法制依然滞后。 王欣与他的快播,既是做刀的,也是卖刀的,当然知道这把“刀”,有不小的一部分人是用来“杀人”的。这应该是王欣最初玩“失踪”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也不排除王欣们对于司法部门在程序正义上还有不敢信任、甚至不愿信任的心理因素在内。 这次开庭,司法机关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似乎想要体现“程序正义”,不料面对玩命自保、坚持无罪辩护的快播涉案团队,一边受累于滞后的法律条文,一边又在关键的证据呈现上掉了链子,反而让人感觉不仅准备不充分,并且有一种将自信建立在某种强势的基础之上,使得原本呈现“程序正义”的庭审直播,反被一部分围观者质疑正义的可信与可靠。 事实证明,网络民意并不代表法律正义,直播庭审并不等于程序正义。王欣们的自信如果建立在网友的情绪上,司法的自信如果建立在地位的权威上,都是一种粗暴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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