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提出,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不过,笔者认为,杜绝、消除留守儿童,才是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之根本;必须从法治层面明确父母及家庭责任,且具有强制性。即父母要外出打工赚钱,首先要落实好孩子的教育及生活问题,不能让孩子独自去面对或处于一种失控状态。毕节3兄妹集体服毒自杀,就是对留守儿童现象的无情而带血的控诉,是人们心头难以忘却的伤痛。 也许有些父母会说,外出打工是为了让孩子将来过上好的日子。这虽听来有点道理,但若权衡一下,未成年的孩子,若缺少了父母的陪护,生活的困顿及心中的酸楚恐难以言表,那“未来美好”也只能望梅止渴,“远水解不了近火”,而失去的终将难以弥补。 要破解这一困局,就必须抓好“两头”,一是建立所在地报批制度,凡家中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必须明确父母至少有一方留守;二是各地政府还要有所担当并打好“组合拳”,要在就地消化剩余劳动力上多动脑筋,优先多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提供就业岗位。如此,相信为人父母者,谁还愿意丢下自己的孩子背井离乡?针对留守儿童的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主要精力及心思花在这上面,这才是破解困局的金钥匙。 至于《说明》中所提出的强制报告制度及相关保护机制,明确学校、社会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等。这些兜底之举尽管很完备,但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无法从根本上替代父亲母爱,只有从杜绝、消除留守儿童上下工夫,才是天下孩子之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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