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的道路上还有哪些路障?
2016-03-01 08:54: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依据其规定,“同居暴力”、“精神暴力”等均属于违法行为。(2月29日新京报) 据中国妇联抽样调查,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数据显示,全国2亿7千万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三成,施暴者大多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解体。八成以上犯杀人罪的女性源自家庭暴力。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的工具。反家暴法对于遏制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不过,家暴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反家暴法要真正落地,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家暴法落地最主要的障碍来自观念问题。不要说农村,就是城市家庭中,依然有不少人认为“打老婆天经地义”,至于打孩子,更是被认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棍棒底下出孝子嘛。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家庭暴力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妇女儿童问题研究专家孙晓梅教授就曾遭遇过这样的尴尬事。她在对我国30个农村家暴受害者调查时,农妇们并不认为被丈夫打、受到暴力侵犯是一个问题,不愿意讲自己遭到的家暴经历。有些农妇甚至反问孙晓梅:“你为什么要问这些?”“你怎么不上班的?天天到我们村里来?” 正是因为不少受害者自己都认为被丈夫打天经地义,无形之中滋长了家庭暴力。前年,某技校校长的妻子在向记者陈述自己遭遇的家庭暴力史时,称20年“身上都没断过伤痕”。这位校长之妻为何要忍气吞声?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她自己也没觉得丈夫是在犯罪。 再者,经济独立才能实现人格独立。虽然在影视剧作品中“女汉子”越来越多,由于女性在教育、就业等问题上的种种歧视依然存在,因教育程度低导致的经济不独立,客观上使不少女性还依附于自己的丈夫,人格独立根本无从谈起。 取证难也是家暴法落地的路障之一。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反家暴法有不少创新之处,如相关组织的强制报告义务、对施害者的告诫书、对受害者的人身保护令,但家暴取证仍面临诸多现实考验。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这其中,精神暴力、性暴力的界定就非常困难。比如,夫妻之间几个月不说话算不算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 反家庭暴力法落地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公民法制意识的真正觉醒,女性教育、就业方面的公平正义,在反家暴法执行机制上也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家暴案件本身非常复杂,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帮助。有专家建议,涉家暴刑事案件的审理应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由家暴问题专家帮助法庭查清事实。 总之,反家暴法的出台只是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一个新开端。唯有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反家暴法才能成为保护家暴受害者的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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