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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合同照见权益保护之难

2016-03-08 13:53:13 吴左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河南省商丘尚博学校女教师在微博上晒奇葩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女教师若因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工作或中途辞职,需为其他代课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买单”。

奇葩劳动合同折射出一个并不鲜见的现象,即现实中存在的职场歧视和对女性权利的漠视。女性的生育权理应得到尊重是不争的事实,产假也是法律明文所规定之合法权益。当女老师怀孕休产假未获准,提出辞职又被按奇葩合同罚款,并不是这家学校的领导不懂法,原因在于,现实中女职工多处于职场中的弱势,不敢轻易得罪领导,加上企业用工的违法成本低廉,劳动监察部门执法的滞后,面对各种奇葩现象,女性只能忍气吞声。

当企业只考虑控制人力成本,而缺乏长远的眼光和社会责任感,就业和再就业的困境将束缚很多优秀的女性在职场和家庭间的角色转换。往小了说,女性的产假,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很重要,往大了说,全面二孩背景下,职业女性的生育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更可能关系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和劳动力供给等方面。

此次教师怀孕辞职被罚,劳动部门的介入应该免不了,但也提醒我们,对员工权利的保护特别是女性权利的保护要提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初,甚至是招聘的过程中,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完善相关法律。(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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