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有态度> 第041期 > 正文

“校园贷款”作为金融产品,不能在监管之外

2016-03-23 09:11:55  来源: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学生借贷与其他业务不同,不能毫无区别地加以鼓励。学生本身没有经济实力,而有偿还能力的家长又可能对子女借贷不知情,这种信息不对称,决定了校园网贷不能不加限定地推广。如果学生贷款需要家长签名,那或许还有理由允许其放开。【详细】

在英美等法治国家,除了国家发放的助学贷款以外,很少有企业愿意给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的,因为风险太大、坏账率太高,而他们又不能强行逼债。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联合行动,对校园网贷中涉嫌违规、违法的现象依法进行调查、监管,避免再有悲剧发生。【详细】

//www.folksfolks.com/r/2016-03/23/content_17536974.htm

//www.folksfolks.com/r/2016-03/21/content_17524065.htm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