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快递被“广告“,规范要跟上

2016-07-21 16:49:51 孙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昨日,福州多位网友反映,他们收到的快递上贴有广告,这样“被广告”的方式让其有些气愤。而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快递上贴广告已经渐渐成为业内的“灰色”收入,市场上甚至形成了专门的快递广告公司。(海峡都市报7月21日)

随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一些商家看中了快递的广告价值,纷纷在包裹上打起了广告。对此,笔者以为,快递贴上广告确实有“被广告”之嫌,但是,商业社会里,广告本就无处不自,与其一味打压快递广告,不如加强监管和规范,让快递广告成为新型的广告模式。

首先,虽然邮政标准发布目录上有“包装上不能印有经营性广告”的要求,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而且广告法里对于快递能否张贴广告也没有明确禁止。因此,要想让快递广告走上正轨,成为正规的广告媒介,相关部门就得先明确这种广告业务的法律边界,比如,哪些广告可以投放,哪些必须明令禁止。同时提高快递广告的准入门槛,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以便进行更好的监管和规范。

其次,快递广告要想名正言顺地进入公众视野,最重要的是必须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快递包裹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快递公司只是运输而已,未经包裹主人同意就张贴广告,确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要想让消费者对快递广告不反感,必须有相应的补偿机制。比如,可以效仿一些打车软件“你打车我补偿”之类的优惠措施,推出“你购物我包邮”、“你购物我打折”的红利来让消费者心甘情愿的接受快递广告。

当然,快递广告是新生事物,需要邮政系统和工行管理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全程无死角的监管,并努力营造现代商业多赢的生态环境。只有保证发件方、收件方、广告主、快递公司都能受益,才能让快递广告健康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