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换不来亲情和孝顺
2016-07-27 07:43: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张老汉年逾古稀,生活困难,其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将老人的儿子张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因无法正常出行,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7月25日京华时报) 虽然张某迫于黑名单的压力,最终不得不到法院承认错误,并承诺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张老汉的今后生活依旧令人堪忧。没错,儿子已经答应履行赡养义务,照理说,老人的晚年生活可以说多了一种保障,可是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的质量如何,会不会存在敷衍应付行为,会不会存在软暴力等等,这些值得担忧。也就是说,虽然张某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履行的效果如何,质量如何,这些都值得关注和追问。可见一份黑名单,并不能从根本保证老人晚年生活无虞,还需要从其他方面着手。 首先,儿子孝顺老人,除了满足物质需要,还需要精神安慰和情感慰藉,从某种程度来讲,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张某因为拒绝支付赡养费,被列入黑名单,导致其出行受到约束,在这样的背景下,张某才被迫答应履行赡养义务。反过来说,如果不是黑名单的约束和压力,张某是不会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黑名单的震慑作用不容置疑,但是这种震慑能对老人的生活起到多少保障,用法律手段换了的孝顺能起到实质作用,还是令人担忧。 退一步说,即使张某迫于黑名单压力,如期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但是长期不“回家看看”,甚至对老人生死不闻不问,或者看到老人,言语暴力,行为粗鲁,态度恶劣,这样的孝顺有何意义。这对老人来说,显然不是一件好结果,不仅无法保证老人生活质量,也会给老人带来新的麻烦。这样的孝顺,要他何用?因此,黑名单换不来亲情,也无法确保老人的生活质量。 孝顺老人,是一种自愿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感恩行为,不需要外力的逼迫,一种真情的流露,如果依靠外力施压来实现,效果难免打折扣,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黑名单即便可以倒逼张某履行赡养义务,也无法确保履行的质量,更无法保证老人的生活质量。 事实上,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加强亲情感化,找准父子之间问题的症结,加强孝道教育,强化感恩意识,采取办法进行调节和化解,打开心结,敞开心扉,换位思考,加强沟通和理解,如果能体会到彼此的心情,矛盾自然消除,亲情自然就弥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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