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合法化,乱象仍需防
2016-07-29 15:47: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网约车合法地位获得明确,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有了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同时,《暂行办法》也使得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7月29日《北京青年报》) 网约车等专车合法化呼吁已久,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可谓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在此之前,一些网约车等专车,是通过试运营的方式存在,甚至一些车源为私家车的专车,其是“黑车”性质与身份。而《暂行办法》中明确,私家车满足一定条件,办理合法手续可用以网约车。这对有意运营的私家车,以及对出租车市场供应等来说,无疑都是一大利好消息。 而且网约车等专业合法化之后,相关运营乱象,明显也有望得到有效遏制。网约车等出现之后,虽然大受欢迎,但也伴随不少乱象。比如有运营者因为计费系统问题,多收顾客费用;比如有司机半路加价或额外收费;比如有一些司机性骚扰乘客,特别是年轻女性乘客;比如有司机与乘客一言不合,就骂人、打人甚至持刀伤人。近日,昆明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一对打工的年轻夫妇,坐一辆黑车前往火车站,但司机半路加价。夫妻两人要求下车被拒,最后选择了跳车,导致一死一伤。” 《暂行办法》让网约车合法化,然后规范化运营,其对类似乱象,明显是有预防作用的。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合法化之后的网约车等专车,其乱象不可能马上消失,甚至不可能完全没有。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这些乱象,避免网约车等专车体系建设初期的乱象丛生问题,让网约车平稳度过“起步”阶段,还有待于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与加强。 一是要尽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与细化相关具体的法规实施细则、管理制度等。各地方要围绕国家级的《暂行办法》,为网约车等专车制定更加详细的运营与管理规定、标准等,这也是网络车法规完善的必须,是避免与杜绝乱象的前提条件。 二是要加大法律落实与执行力度,加强监管,做好相关规范性运营的管理工作。“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有了《暂行办法》,再加上各地出台的相关细则、管理规定等,这显然只是网约车规范化的第一步。接下的第二步,也是更重要的一步,无疑是加强法规落实,是加大管理,将网约车送上依法运营、依法管理、规范发展的正常轨道。至少,要加强相关预防措施,要避免甩客、加价、乱收费、性骚扰、猥亵甚至砍人等事件频频出现! |
相关阅读:
- [ 07-29]网约车终获合法身份 厦门37%私家车主愿意尝试
- [ 07-29]网约车获合法地位也强化双向责任
- [ 07-29]网约车终获合法身份 倒逼传统出租车转型
- [ 07-29]网约车新政是开门立法的典范
- [ 07-29]泉州各类网约车司机超3万人 人均“滴”过两次车
- [ 07-29]网约车时代别抛弃不会网上约车者
- [ 07-29]网约车破冰,启示思维之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