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违章”的现实考量不能缺位
2017-01-09 08:30: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发布了“随手拍举报”信息:南昌市民在生活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在线填写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信息进行有奖举报,最低奖励20元,最高10000元。(1月7日《新京报》 ) 目前,“随手拍违章”活动不仅只存在于南昌,其已经在全国多地开花。而且初始效果大多较为理想,能收到数千线索,这为交警的执法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不仅调动了市民参与交通治理的现实积极性,而且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范围有进一步扩大,对监管力度也有很大的提升,这是毋庸置疑的。 可该活动在现实推行的过程中,也迎来了众多的质疑。比如,市民拍摄违法行为,有偷拍嫌疑,涉嫌侵犯隐私;且执法权不应赋予市民,需交管部门调查取证;有奖举报可能会引发“钓鱼举报”, “耗时耗力”,进而影响执法进度等。而在肯定“随手拍违章”活动积极的一面外,这些消极的方面也是不能忽略的。 具体而言,公共领域里一个新概念、新活动的推出,通常会伴随着现实的争议,其本身也大多具备着两面性,这是公共问题的属性决定的,毕竟涉及多方实际利益,是难以避免的。但是,面对争议,不能够坐以待毙,而是应该先向其积极的一面看齐,把握好大方向。 同时,面对消极的那一面,合理的现实考量更不能缺位,要对其进行理性的评判,结合实际的去“改良”消极的情况,平衡好各方的合法利益诉求,最大程度的去缩小消极的因素,将一个相对合理、合法、合规的“随手拍违章”活动推行下去,才是应有之举,也是各方希望看到的结果。 各地推行“随手拍违章”活动的交通部门需要重新评估这一活动,并进行谨慎的现实考量。先说说拍照侵犯隐私权的争议,由于偷拍他人违法行为确实涉及多条法律问题,那能不能找到替代拍照的行为,通过没有法律争议的举报行为来为交通部门提供违章的证据。如果没有捷径,那就只能用笨办法,可以按照正常报警的套路,报上车牌号等信息,交与交通部门自行调查和核实。 这一方法虽然老套、给交警的调查带来了一定困难,没有拍照那样有依据、有说服力,但要知道,这样的话,市民只是合法行使举报权,不参与调查取证,“执法权不应赋予市民的质疑”也迎刃而解。也就是说,这所谓“退步”却保证了举报行为的合法性,而后者显然更重要。而且与交警自身执法相比,这样老办法的举报也确实能够方便执法,一定程度推动执法进步,这也算是“以退为进”,未尝不可。 至于有奖举报可能带来“钓鱼举报”等恶意举报行为的情况,就需要交通部门在制定有奖举报的同时,也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举报行为,严惩“钓鱼举报”等恶意举报行为。还有,短期内市民举报和交警查处线索或许会繁琐,“耗时耗力”,有人担心市民参与积极性会逐渐降低。但要知道,问题出在操作过程中,而不是活动本身,与其否定活动,不如把现实操作调整好。可以尽早探索一整套的规范化、制度化的现实操作,与实际不断磨合,逐渐畅通,进而达到所期待的现实效果。 其实,在对待“随手拍违章”这种活动时,不能过于在意一时的“进步”和“退步”,因为在复杂的公共领域里,公共的属性就意味着它们的本身意义可能会随时互换。所以,不要过度担忧,也不要过度期待,而是应该敢于面对现有问题。就是把现实的考量放大化,去尝试着解决问题,而不是退缩和逃避,以避免失去执法进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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