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预案竟也能“复制粘贴”?
2017-02-27 15:07: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2月25日,环保部在官网通报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称18个督查组近日走访检查144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65个,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2月26日现代快报) 环保应急预案,顾名思义,是确保环境生态在关键时刻不掉链子的“压箱宝”、“大杀器”。如此事关碧水青山与性命攸关的公文,竟然也能“复制粘贴”,甚至连人家的名字都一应俱全地照搬过来,除了让人喟叹抄袭得太实诚,恐怕也说穿了地方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工作上的敷衍塞责。 这里显然有三个问题绕不开:这样的红头文件,还打着“正式”的旗号,有关部门“正式”看过一眼吗?应对极端污染事件的“利器”竟然如此糊弄,真出了问题谁来兜底?要不是环保部的专项督查,这堂而皇之的公文抄袭就这样沉潜于历史的汪洋了? 2月23日,有媒体描述了以下的即景:钢铁企业高耸的烟囱冒着白烟、门前马路上的卡车胎印到处都是、厂区内机器轰鸣、工作人员繁忙穿梭……眼前的一幕发生在面临大气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双重压力的钢铁重镇——唐山。有人说,一方面是1月份唐山PM2.5浓度同比上升50.6%,另一方面是当地钢企日均盈利几百万元,这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但,就照搬照抄环保预案的“冰山一角”来看,少数地方环保部门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或许恰是地方环境治而难理的根源。说起来重视,做起来漠视,绿水青山又如何PK得过金山银山?至于更为奢侈的乡愁,恐怕就更要门外站着了。 如果问得不客气一点:就算地方上个别部门装聋作哑,他们的这种工作态度,在层级管理面前又是如何糊弄得过去的呢?这样的公文,除了环保部顶格的抽查,难道地方环保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就都睁眼闭眼了吗? 一句话,公文抄袭闹剧的背后,表面是个文风问题,背后是权力生态出了系统性问题。 这让人联想起前几日刚刚曝光的一件事:郑州金水区房管局大门口“创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栏”上,赫然印着“人文宝鸡,活力宝鸡,和谐宝鸡”等字样。相关工作人员称,这是印刷公司操作错误导致的。官方一解释,看客就失笑。郑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宝鸡于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有些“聪明人”复制粘贴宝鸡创文的经验材料,又有什么稀奇的呢?背锅的印刷公司何德何能,还包干起了宣传部门的分内事?宝鸡去了郑州、开封指导漯河……心照不宣的悖谬,也不是头一回见了。 公文抄袭,禁而难绝。尤其是在办公信息化之后,复制粘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曝光一次,无非是惩戒一个当事人。只是,放任这种“糊差事”的行政制度和领导责任,何时才能在绩效管理的雷厉风行中真正转身呢?
|
相关阅读:
- [ 02-17]留住村口那湾清水
- [ 02-17]环保问责何必等到电视问政
- [ 12-22]环保税法当明确“税款专用”原则
- [ 12-20]适者生存岂是敷衍环保的借口
- [ 12-12]依法环保并非软约束
- [ 12-09]让环保风暴驱逐“劣币”
- [ 12-07]大气污染指标“夺魁”,不要也罢
- [ 12-05]环保督察要揭短也要立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