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失去公正百姓利益将何去何从
2017-04-13 16:30: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级媒体、“两高”、法学专家、著名学者纷纷参与评论,一方面关注法律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谴责司法机关玩忽职守。然而,湖北十堰中院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与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如出一辙,同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4月10日新华卫视网) 震惊全国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除了引起人们对于司法实践中情与法的思考之外,同时还揭开了民间借贷乱象的冰山一角。而这样的民间借贷乱象,又岂止在聊城、在山东存在,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正是有关部门在监管上的乏力,才导致民间借贷越来越没有规矩与秩序,并且由此酿成各种悲剧、纠纷、官司。 像新闻中提到的这一系列案件,作为系列“虚假诉讼案”的原告李明启,说到底就是一个以低息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再以高息发放出去,从中谋取暴利的高利贷商人。他发放出去的高利贷,最高年息达到了360%,早已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标准,并不国家法律所保护。而他为了追讨高利贷借款,纠结数人成立暴力讨债团伙,采取了包括绑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一系列暴力讨债行为。 然而让当地百姓无法理解的是,就是这样第一个非法高利贷团伙,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打击,在当地横行无忌多时,而且为了让自己的高利贷生意合法化,也为了更好地追讨欠款,竟然以虚假的民间借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面对这些意图明显、证据漏洞百出、多处涉嫌伪造公章的虚假诉讼官司,当地法院多次作出了有利于原告,不利于被告的判决,最终导致被告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通过这样的虚假诉讼,作为高利贷商人的李明启,却在其中大发横财。由于其中一些涉案企业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背负着高额的银行贷款和高利贷,根本消耗不起时间和精力,只好逼迫就范,不得不接受“调解”,偿还那些子虚乌有的“借款”。 如果法律失去了公正,不管是公民个人还是企业,其合法权益都将遭受严重的挑战和损害。从事高利贷生意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不管是当地的检察院还是法院,都没有借助这些虚假诉讼对高利贷市场给予必要的整顿和规范,没有对当地金融秩序进行必要的引导,反而成为助纣为虐的一方,既让人无法理解,又让人倍感遗憾。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仅是希望,更是要求。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即将迎来转机与曙光,而湖北十堰的“虚假诉讼案”又将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以守护法律公平与争议,以“人民的名义”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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