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关于“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的报道,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官方微博8日刊发声明称,2014年6月,该批小麦经有关部门组织定向拍卖销售后,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拒不出库。中储粮总公司派出的专门工作组已抵达河南南阳。(5月9日第一财经) 1.62万吨小麦眼睁睁地看着变质,无数网友大叹可惜,无论是从爱惜粮食的公共道德,还是从粮食紧张的世界现状,如此浪费大不该。 笔者有几个疑问:其一,1.62万吨小麦,于2010年由河南分公司所属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委托金硕公司收购。直至2014年6月拍卖,长达四五年的时间里,中储粮光武分库对这批粮食既不派人依规管理,也不支付租赁费,这批粮食当时是什么质量?是不是已经开始霉变,质量变差?中储粮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其二,“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 ,与金硕公司举报中储粮拖欠租赁费基本契合,那么为什么会拖欠,究竟是租赁合同还是保管合同?套取国家粮食拔付储粮专项资金上千万元是否属实?其三,既然是拍卖了,拍卖款是多少?买方是谁,为何也对这批花钱购得的粮食无动于衷,全然不采取措施,任其悄然霉变?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少,十几亿人的粮食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储备粮是重要的战略物资,粮库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满足粮食需求,平抑物价的“蓄水池”,作用巨大。中储粮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严格管理、储存安全是国家对其的基本要求。打开中储粮的官网,“国家责任”“农民利益”赫然在目,并因“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而成为行业的标杆”,但万吨变质粮食暴露出管理混乱、监管缺位、责任缺失的央企痼疾,俨然是在自掴耳光。 或许该事件中牵涉到中储粮与金硕公司的合同、违约等纠纷,成因复杂,但作为一个专管粮食的央企,浪费粮食就是渎职甚至犯罪,万吨小麦变质不能一句“拍卖”了事。 从河南农民被拖欠11年卖粮款到中储粮光武分库巨额保管金去向不明,从2013年大庆市林甸县中储粮直属库的大火到如今的光武分库万吨粮食变质,多年来中储粮粮库管理不断曝出问题,特别是在反腐倡廉、严格管理、整顿作风的高压态势下,万吨粮食变质是一个极其恶劣的失职渎职乃至犯罪示例,触目惊心。我们既不能只听金硕公司的一面之词,也不能任凭中储粮粮库自说自话,监管部门当紧急介入追查,得过且过、失职渎职的“孙连成”当严厉追责,欺上瞒下、贪赃枉法的“丁义珍”更该依法严惩,决不能容忍粮库“硕鼠”侵吞国家财产,敷衍塞责,危害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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