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黑名单”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2017-05-17 09:08: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从5月15日起,南京实施共享单车信用共享机制,交警部门与8家共享单车企业建立共享单车用户的信用共享数据,一旦骑车人被列为交通违法失信人员,各品牌共享单车平台均对其停止注册、使用。同时,骑车人的车驾管业务也将停办,同时纳入市民征信系统。(5月16日《北京晨报》) 扫码骑走、随取随放、手机付费,让共享单车迅速成为城市的新宠,受到很多市民的喜爱。然而,某些用户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便利的同时,随意停放、人为损坏、“公车私用”单车等一系列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肆意违反交通法规,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弃车而不接受罚款处罚,令交通执法人员头痛不已。 共享单车的发展现状,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由于共享单车所有权归属公司,用户只有使用权。基于这样的特点,一些不守规矩的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因违法交通法规被查,却不愿接受相应的处罚,有的甚至扔掉手中的共享单车,扬长而去,最后由企业“背锅”,显然有失公平。 在这样的背景下,南京市实施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用户纳入征信系统,无疑是对交通治理体制的有益创新,有助于进一步约束用户行为,让共享单车使用者规范骑行。信用约束成为交通违法违规的“刹车片”,实现交通违法违规治理手段从“经济处罚”到“信用惩戒”的转变。创新交通违法违规处理方式,构建现代交通治理体系,势在必行。 想让共享单车“黑名单”发挥作用,一方面,要确保相关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力求个人信用评价客观、公正、精准。另一方面,对不良信用信息主体,要敢于动真格,起到惩罚的效用,倒逼失信主体主动修复信用,纠正失信行为。同时,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每一位公民都树立起敬畏法律的自觉意识,遵守公共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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