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结合是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益探索
2017-12-18 17:32: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推行环保公开道歉书,目的不是让环境违法企业写一份道歉书,而是让企业真正认识到环境违法的危害,从而倒逼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此举惩教结合,是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益探索。在惩治环境违法企业上,需要更多类似的创新,以使治理更见成效,惩治更加有力。 众所周知,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但若想环境治理见成效,必须下定决心,尤其是要拿出行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之所以如此严重,与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直接相关。比如,企业超标排放有害气体,就会对大气造成污染。又如,企业野蛮施工,就会制造扬尘污染环境。 所以,治理环境污染,必须下定决心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不贷,而且要创新方式方法,使惩治能够击到违法企业的痛处。所谓“痛”,说白了就是让环境违法主体得不偿失,比如,推行环保违法联合惩戒制度,即对企业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将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这些企业将在市场准入、融资授信、评先评优、享受政策方面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的威力在于,让环保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如此,就戳到环境违法违规主体的痛处,让每一个市场主体不敢再无视法律污染环境、不把环保当回事。 众所周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大幅提高了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的违法成本,但一些企业漠视环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毛病依然如故,偷排偷放、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等顽疾依然不改。此中重要的原因是,环境违法违规主体付出的代价还是不高,还没有让其得不偿失,不足以形成强有力威慑力。 通过联合惩戒举措,使“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如此高昂的违法代价,直接关乎生产经营,攸关生存发展,从而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也警示“后来者”三思后行,知难而退。而今,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识,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以污染环境换取发展都已经走进死胡同,不可能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更不可能将“污染发展”常态化、长久化。推行环保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制度,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保护环境才能赢得长久发展。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