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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老人“求收养”的孤独与渴望

2017-12-25 07:50:44 冯海宁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则《儿子移民国外,八旬独居老人街头贴广告求“收养”:我不去养老院,想有个家》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据视频显示,天津南开区一位85岁的老人每月退休金6000元,在公交站贴纸条,寻求收养人,并在纸条上留有联系方式。老人称儿子同意自己找他人抚养。

如何养老?这是每位老人面临的现实问题。目前,我国养老方式并不少,如在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还有自发的抱团养老等。然而上述老人却公开“求收养”,即“渴望有慈善爱心的人和家庭收养我养老送终”。据说,沧州有位老人寻求被收养后在北京生活得不错。

这位老人之所以“求收养”,既是因为不满意养老院养老,也是因为子女不能照顾,再加上一个人长期独立生活,就渴望有家庭“收养”自己。但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对抚养人来说有一定风险,所以目前关注者虽多,还没有人真正愿意抚养这位老人,老人难免失落和焦虑。

这其实为我们提出一个新命题,即如何解决特殊老人的养老问题,或者说如何满足少数老人特殊养老需求?现实生活比较复杂,不排除今后还有类似老人“求收养”。笔者认为,即便这是个案,对我们仍有多种提醒,希望有关各方读懂老人“求收养”的孤独、无奈和渴望。

首先,老人的子女应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据悉,老人一个儿子的全家早已移民国外,另一个儿子也在天津工作但很少看望老人。坦率地说,这位老人“求收养”的原因之一是子女没有很好地履行赡养义务。所以,这位老人渴望被一个家庭“收养”,以享受家庭温暖。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果其子女能经常看望老人,并安排保姆照顾老人,让老人过上温暖的家庭生活,老人或许不会“求收养”。这个案例,不仅值得老人子女反思,对其他人也是种提醒。

其次,部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据说老人曾经住过几个养老院,如今“求收养”显然是因为不满意养老院服务。一个典型例子是在养老院吃得不好——“午饭一荤一素,荤菜是不到手指四分之一的小肉片,素菜就是汤上浮着几片菜叶”。再如“有的只管收费不管护理”。

这并不完全是因为老人要求高,而是老人接触或体验的几家养老院服务质量确实不太理想。这对养老机构和监管者是一种提醒。同时,老人渴望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养老院目前似乎还没有。如果政策层面进行鼓励引导,养老机构增加家庭养老服务模式,相信会受到不少老人欢迎。

再者,社会化家庭养老也可以探索。目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孩子可以被收养,渴望自己被其他家庭抚养的老人也应该可以被“收养”。法律人士称,只要双方愿意,老人可以找任何人支付对价,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即从法律角度来说,社会化的家庭养老是可行的,是可以探索的。

问题在于,由于缺少先例和明确的政策法律支持,好心人还不敢抚养老人。笔者以为,不妨像支持孩子被收养一样明确支持老人被其他家庭抚养,这既能满足部分老人特殊需要,又能打消好心人顾虑,也能减轻社会养老压力。从某种意义来说养老方式还要继续探索,还需更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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