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突然发布了一个重磅消息: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今后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这个消息就像平地惊雷,被普遍解读为农村宅基地产权问题将发生重要变革的信号。 从土地所有制角度讲,这么说似乎不错——因为政府提供的主要是归国家所有的城镇土地,政府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也就意味着归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可以进入住房市场。但这么理解并不完全准确,因为农村土地进入住房市场,并不必然是以产权交易为手段。 还是先来看下新闻原文怎么说吧。其实,姜大明部长说得很明白,要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从这段话的几个关键词,可以看出,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前提是“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前者明确了所有权不改变,后者则在于强调要有管理有规划。那么,政府之外的居住用地从何而来呢?其实也不止是农村宅基地,还包括了“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企业给员工建设自住性质住宅,就属于此类。至于农村宅基地,则鼓励建设租赁住房,也就是以租代售,而不是搞小产权房的一锤子买卖。 这样的话,从住房土地供应上激活了农村用地和企业用地,从所有权上更一举突破了原先的农村宅基地产权问题,绕开了小产权房的难题。虽然没有触动产权问题,这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意义。这么一来,今后将形成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格局——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农户拥有资格权(收益权),而租房者拥有使用权。 现在再来说,为什么要在政府供地以外开拓农村用地和企业用地等途径呢?答案在于,这样可以通过租售并举的方式,大力落实“房住不炒”(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大政方针。 近些年来,政府以招拍挂集中出让土地,城市住宅用地的资源越来越少,土拍价格单边上涨,房价也不断高企。在这背景下,政府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来满足市场需求、平稳楼市的空间也越来越逼仄。与此同时,大量农村闲置宅基地因为产权问题一直难以破题,庞大的农村居住用地游离在住宅市场以外,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市场效益。而如今,一旦不再纠结于宅基地的产权年限,大力开拓租赁住房市场,便可盘活农村宅基地,加大租赁住房供应,缓解当前住房市场供求矛盾。 当然,要推动这项政策落地,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说,农村闲置宅基地怎么切入租赁住房市场,怎么让农户宅基地形成连片,农户的权益怎么保障,这些都是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目前,包括杭州在内的许多地方已经开始试点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相信这将为相关政策的全面推行提供有益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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