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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僵尸车”还要铲除“僵尸魂”

2018-02-05 17:13:38 殷建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2日上午,厦门市城管办、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开展统一行动。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的方案,针对近期群众投诉热点,整治“僵尸车”行动在高林居住区、嘉莲街道等问题突出的街区同时展开,当天共拖移11部、劝离2部“僵尸车”。据了解,集中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0日,后续也将不定期展开。(《厦门日报》 2月5日)

“僵尸车”是城市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现在,厦门多部门携手持续开展“僵尸车”治理活动,效果鲜明,必然能减少“僵尸车”现象。但是,要彻底消灭“僵尸车”,还需要在“里”上继续下功夫,铲除“僵尸魂”。

所谓“僵尸魂”,就是“僵尸车”诞生的原因。为何会有“僵尸车”呢?大概有三个原因,一是车主不愿意主动报废车辆。根据相关制度条例,车辆使用都有一定的年限,达到规定年限,车辆应该报废。但是,在具体操作中,报废手续麻烦,且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此,必然降低了主动报废的积极性。二是目前我国对于长期占用公共场所的车辆,缺乏责任追究机制。三是缺少车辆召回机制,车辆卖出后万事大吉,车辆成了自由的野马,不受约束,必然会导致僵尸车泛滥。

铲除“僵尸魂”,需要做好两个工作。首先,要建立车辆召回报废制度,就是对卖出的车辆建立大数据库,达到报废年限的时候,主动召回需报废的车辆。同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其次,要提高民众对公共车位的使用意思,做到“我使用,我负责,我担当”,违规就必须接受处罚,防止“僵尸车”长期霸占公共场所。

治理“僵尸车”需找到根源,铲除“僵尸魂”,让“僵尸车”现象不再死灰复燃。

精彩短评:

清除“僵尸车” 需多支点撬动

长远来看,治理“僵尸车”靠专项活动较难治本,必须构建常态化机制。

建议在法律法规中增加相关条款,对在公共道路上停满一定时限的“僵尸车”,无论车主是否现身,管理部门都有权进行处理。如果车主名下存在报废车辆,在未完成报废手续前,其新购车辆不予颁发牌证。如果车主主动申请报废车辆,有关部门可发放相应的补贴资金。用刚性的政策手段,激励车主主动处理报废车辆。(张全林)

清理“僵尸车” 提升社会公共意识

“僵尸车”的出现,说到底,还是车主缺乏应有的公共意识,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规则意识淡漠。整治“僵尸车”就必须提升车主的公共品德和大局意识,让车主意识到公共空间是每个人的,主动清理报废车辆既是自身责任,也是城市管理、公众生活的合理诉求。(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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