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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开闸,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哪些礼物

2019-03-15 10:10:09 刘晓忠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从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到上市推荐指引,炙手可热的科创板,正在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急先锋。】

科创板的脚步越来越快。3月14日,据媒体报道,交易所人士披露,目前多家券商已经就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与上交所做过多轮沟通,并将在3月18日上交所审核系统开启正式申报。对于数量及时间节点,科创板首批企业数目会在20-30家,最快4月份这批企业即可正式登陆,科创板正式开闸。

科创板设立丰富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从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到上市推荐指引,炙手可热的科创板,正在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急先锋。

正如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言,“科创板不仅是新设一个板块,更重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即将首秀的科创板,为创投一二级市场的有效联动提供了新的资源和风险重新配置的平台,有助于为处于孵化器的研发创新提供投融资支持,以及为处于创设期间的企业研发实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战略转型,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等。

目前,尽管市场期待的T 0交易还需静待时日,但注册核准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允许非营利和累计亏损的企业上市等,这些制度创新无疑是资本市场最值得期待的亮点。而科创板的设立,也进一步丰盈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植被。

至此,从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到OTC市场等,国内资本市场基本可覆盖到企业的整个全生命周期之中。

科创板还需完善市场自律自治能力

科创板试点的这些制度性创新,也使得其相比其他板块存在高成长性与高风险并存的特征。

目前,针对新制度护航下的科创板的新特征,决策层主要通过细化和严格化科创板的信息披露,细化上市准入标准等加以规范,并以此推动构建风险缓冲垫。

这使得尽管科创板明确上市发行注册制,但通过细化上市准入标准等方式缓冲注册制风险,主要还是强调监管他律的护航作用。这充分体现了证监会提出的坚持“严标准、稳起步”的原则。

当然,科创板要真正探寻制度创新的可复制功效,不仅要强调监管他律的护航作用,更需要构建和完善市场自律自治能力,在市场形成内生的激励约束相融机制,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打好根基。

如目前科创板明确具体上市标准、信息披露要求、重大违法行为的界定等,监管层可以根据这些标准评定市场主体的行为。不过,这些增加的是市场主体的行政违规成本,投资者因为上市公司、资本中介服务商等的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等,尚需更为细致的规定,这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约束机制尚有待加强。

完善的退市制度如同资本市场的清道夫

为此,当前科创板要真正推动制度创新,就必须强化市场主体间的内生约束机制。这就要求科创板要尽快引进和推出集体诉讼制度、辩方举证制度以及争议和解制度等,有效培育市场的自律自治能力,使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不仅遭遇高昂的行政和刑罚成本,而且不得不承受高昂的市场失信成本。

毕竟,如果投资者能借助集体诉讼、辩方举证等很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在其合法权益被非法侵害时能得到合理的补偿,那么无疑将为科创板乃至中国整个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开创更加广阔的空间,从而形成行政监管他律与市场自律自治相得益彰、相互助推的创新发展空间。

同时,如果科创板在通过上市注册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供给侧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同时,尽快完善退市制度建设,改善中国资本市场重发行上市,轻退市制度的局面,将更有利于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是一个完整的闭环。如果说市场化、法治化的上市制度对资本市场来说是优化纳新机制的话,那么完善的退市制度如同市场的清道夫制度,有助于资本市场“吐旧”,提高科创板的新陈代谢能力,进而可以避免科创板陷入与国内其他板块一样的“上市容易退市难”问题。

总之,即将首秀的科创板,正在从增量角度激活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动力,这有助于拉开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序曲。

当然,我们期待科创板的制度创新更全面,不仅注重上市发行制度的创新,更应关注上市运行和善后退市制度的创新,不仅注重基于负面清单管理的行政他律,同时也应培育和完善市场自律自治能力,实现行政他律与市场自治相互助推的制度创新新格局。

□刘晓忠(资深金融从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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