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调解为化解家校矛盾起到良好示范
2022-02-25 11:06: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尊重你叫声老师,不尊重你啥也不是,像你这种人也能配做个合适的班主任吗?”“不配做个称职的老师,肮脏了老师二个字。”上饶一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周某某在班级微信群内对班主任吴老师说出上述言论。吴老师认为名誉权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元。(2月25日 澎湃新闻网) 据相关媒体报道,周某某之所以与吴老师产生冲突,源于认为吴老师阻挠自己给孩子换班。事后,吴老师表示否认。这件事发生于去年11月,曾一度引发舆论关注,而江西上饶广丰区法院则于2月中旬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双方达成谅解,周某某当庭向吴老师赔礼道歉。吴老师也接受道歉,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当下,微信群组已成为不少老师与家长校外沟通的主要平台。围绕孩子教育问题,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直接冲突也屡屡出现于社交网络。家长公开攻击老师,类似案例不止于少数。或许,有人会认为吴老师起诉家长的做法“上纲上线”。事实上,这对化解矛盾冲突,促进家庭教育来说,不失为一件“好事”。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联系、发展、矛盾之间呈辩证统一关系。社交网络为家长与老师之间搭建直接联系平台。当矛盾被置于台面上公开时,便可以用公开的方式解决。家校矛盾通过法律渠道,得以完全化解,不留争议,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能得到进一步发展。用老话来说,就是所谓的“不打不相识。” 试想,倘若吴老师没有寻求法律解决。这件事发展可能就局限于群内或校内,以批评老师或膈应家长为最终结果,双方心结终究难消。理性看,有问题就得指出,有错误就得纠正,化解老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不能永远停留于私下人情往来的“江湖氛围”。老师一方用公开公正的方式寻求帮助,何尝不是一起面向家长和学生的普法教育? 通过法院调解,周某某与吴老师在化解矛盾方面,取得了最大公约数。这起案例的曝光,则进一步明确了家长与老师之间的沟通界线。引导家长或老师,用理性稳妥的方式,争取学生和自己的合理权益。任何时候,未经过调查和沟通不顾后果的批评攻击,都是没有必要的。家长应为孩子做好榜样。(严奇)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