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贴钱式打工就是在“剥削”员工
2022-05-11 09:30: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男子感觉自己被骗了。5月7日,记者联系上帖子中的当事男子,他称自己名为赵某。8日,该公司一负责人王某回应称,赵某应聘后,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钱,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5月11日 《华商报》) 据媒体报道,该公司要求运营人员,每月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根据六度分隔理论,普通人社交空间相对有限,不停添加好友,不停刷屏营销,终有一天达到极限,不是被线下社交圈“屏蔽”,就是被社交平台风控。上述条款,显然就是为克扣工资而生。 更离谱是,除上述条款外,该公司竟还要求运营人员,严禁发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很显然,该公司已经把运营人员的私人社交空间,当成自己的“生产资料”。员工的社交自由被无礼干涉,无怪乎出现打工20余天还得“倒贴钱”的情况。真不知道在这家公司中,打工人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还是出卖自己的社交资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试问,少发朋友圈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吗?声称保底工资3000元,一个月倒欠公司3000余元,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记得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提到:“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役畜。”在社交网络时代,劳动者的网络社交时间被企业挤占压榨,失去不可侵犯的支配权。进一步看,企业的扣钱条款即是一种试图将劳动者吃干抹净的“剥削手段”。 倘若这样的剥削手段不被遏制,甚至被效仿、推广,很难想象个别企业的剥削触手会不会从线上伸到线下,从“扣100元”到“扣1000元”,从“向员工索赔”到“向员工家属追责”。还美其名曰“狼性文化”“团队精神”。当员工承受不住压力,不得不辞职曝光之后,甚至会谴责员工“背信弃义”“不懂感恩”。 恐怕很多打工人从未想到过,被KPI困守的职场生涯,竟然还会向KPI“发工资”。回顾近些年的同类新闻,不难发现个别企业压榨员工的方式越来越隐蔽,也越来越离谱。对此,我们不能仅靠媒体曝光,还得呼吁工会组织主动帮助维权,呼吁劳动监管部门积极介入,积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希望有关部门补全规定,明确劳动者私人生活时间与劳动需求之间的界线。避免一些企业倚仗劳动合同,侵占利用本属于劳动者个人的网络生活空间。(严奇)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