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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用烹炸油“超期服役”该立“铁规距”了

2022-07-21 12:20:15 作者:吴睿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必胜客被曝除了食材原料频繁改效期标签,必胜客这两家餐厅的烹炸油也存在更换不及时问题。6月19日,新京报记者和一名老员工当天晚上把旧油换成了新油,连续使用到6月24日时,原本清澈的食用油已经变黑,近乎油墨色,加进少许新油后,又继续使用了五天。(7月20日《新京报》)

从此次媒体曝光情况来看,涉事门店使用过期食材、篡改效期标签,已成为“常规操作”,尤其是食用烹炸油在多次使用变黑后,仍然使用,十天换一次,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

众所周知,烹炸油要经常更换,不能长时间反复用于炸制食物,否则,会产生有害物质,影响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国家《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明确规定,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极性组分限量规定为≤27%,酸价为≤5mg/g,羰基价为≤50meq/kg。如果烹炸油一旦接近标准限量,就应当立即废弃。

事实上,在餐饮业,烹炸油“超期服役”成为“老油”,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是监管的难点,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但是,一些餐饮业经营者,仍然为减少成本开支,见利忘义,用“老油”替代正常的油脂。

现在的问题是,尽管国家层面对烹炸用油有着严格的卫生标准,对主要指标都规定了详细的指数,但是,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严密的监管机制,以及清晰且具体的惩罚手段,让这项公共政策名存实亡,变成了一纸空文。

若复盘必胜客“烹炸油10天一换”事件,所有检测都由他们自己进行,虽然每天使用一款简易测油仪检测食用油的极性组分,但发现检测指标超标后,由于没有任何外部监管,将旧油简单过滤后仍然继续使用。可以想见的是,若没有记者卧底调查,把“烹炸油10天一换”公布于众,这样的“坑人客”故事依然会继续上演。

显然,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不能对食用烹炸油“超期服役”视而不见,是到了该立“铁规距”的时候了。国家层面要制定食用植物油煎炸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抽查频次,提高日常检测强度,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者,要用足现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提高震慑力度。

此外,基于餐饮行业情况纷杂,对无法实施监测和控制措施的,不妨作出硬性规定:煎、炒、炸食品的食用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连续煎炸食品的,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并通过“明厨亮灶”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管力度,从而监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当然,作为餐饮企业经营者,要遵守食品安全经营底线,对法律多一分敬畏之心,还消费者一个“干净、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从而让普通老百姓真正享受到“舌尖上的快乐”。(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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