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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搅局”司法拍卖就该被处罚

2023-12-08 09:51:45 作者:史洪举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出价2614万元拍下尾号“999999”的手机靓号,竞得人竞拍成功后却又悔拍,拒绝缴纳拍卖余款。12月5日,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通报称,竞得人肖某某在法院的调查核实过程中,明确表示拒绝缴纳拍卖余款,其行为扰乱了司法拍卖秩序,鉴于其现怀身孕,暂不宜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决定对其罚款8万元。

2600余万元的竞拍价以及6个9的“炸弹号”,该司法拍卖一直吸引着网友的高度关注。但令人意外的是,竞拍者明确拒绝缴纳拍卖余款,导致该拍卖行为“流拍”。这种视司法拍卖为儿戏,恶意“搅局”的行为既有失诚实信用原则,也扰乱了司法秩序,恶搞者被处以高额罚款实在是咎由自取。

随着网络的高度发达以及网购的普及,很多人接触并熟悉网购,了解一些网络平台的普通拍卖,通过网络拍卖竞买心仪的物品。这些竞拍者一般都了解这样的规则,即如果未竞拍到物品的,保证金全部退还,要是竞拍成功后又反悔的,缴纳的保证金则不予退还。于是,一些人自然而然地认为司法拍卖也是如此,可以毫无顾忌地加价,竞拍成功后可以随意反悔,无非损失一点保证金而已。

其实,这种认识不仅是片面的,更是无知和错误的。如果非要按此操作,将司法拍卖当作儿戏的话,既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结果,更可能面临罚款、司法拘留的惩戒。因为,司法拍卖并非普通的商业拍卖,更非游戏。

众所周知,当事人胜诉后,相对的败诉方承担着给付金钱或履行行为的义务。但现实中,很多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非易于交付的现金或易于变现的财产。这就需要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产、首饰、车辆、家电甚至车位、手机号等进行处置,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避免判决沦为一纸空文,法律赋予了法院多种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权力,通过网络进行拍卖便是被广为运用的一种。而且,该拍卖方式既节约了成本,又增加了透明度,也便于众多天南海北的人参与竞拍,有助于提高拍卖价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但网络司法拍卖的便捷性和低门槛不代表它可以被随意“搅局”。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且需要说明的是,在司法拍卖中恶意竞拍,随意抬高价格并悔拍的行为,其结果不只损失保证金那么简单,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如前所述,司法拍卖是司法行为而非商业行为。如果行为人在司法拍卖中恶意竞价,竞拍成功后又拒不支付余款,无疑将导致真正想竞拍标的物者因价格过高而放弃,最终导致流拍,在第二次拍卖时将降低起拍价格,甚至最终无法拍卖。

如今,网络司法拍卖兼具传统电商交易的便捷性甚至娱乐性,正在逐步走进公众视野。但应看到,网络司法拍卖是严肃的司法行为而非儿戏。但愿通过此案的处理和传播能够普及这一常识,让更多人认识到网络司法拍卖的严肃性,在参与拍卖时慎重出价,不再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恶意竞价,实施随意敲击键盘胡乱出价并悔拍的恶搞。(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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