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半个多月前,重庆女孩搭错车遇害的消息,引起大家对单身女孩乘车、驾车问题的一番热议。日前,又曝出一位女大学生在火车站转车的时候,遭到黑车司机绑架后又性侵,在囚禁的4天内,多次对其进行殴打,下药和性侵等人身伤害。据悉,嫌犯还是一位有前科的惯犯。
防范性犯罪应成必修课
我们的防备性犯罪教育,显然太羞涩了,老师和家长,甚至羞于告诉女孩子们,这种理想化地躲避本身只能起到麻痹的作用。
可以想象得出,如果救援人员再晚出现半天甚至一两个小时,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不久前重庆女孩搭错车遇害的命运,是否就会降落到这个可怜的女孩子身上?由此可见,此前在网上关于重庆女孩的争论,是有意义的。这样的事情,不可能是第一次,也不大可能是最后一次,因此,让更多的女孩子们发现并掌握某一类坏人的特性和某一种犯罪的规律,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于杜绝重庆女孩搭车悲剧发生的帖文已有好多了,其中的一部分可总结为:不要上陌生人的车,不要贪小便宜而轻信陌生人的承诺,即使是有朋友或亲人之托,也要及时向亲人或朋友核实或通报情况;在观察到嫌疑人对自己有任何图谋不轨的情况时,及时向亲人周围的人群求援,或用言语和行为及时打消对方瞬间生成的恶念。这些看似正确的废话,很有实际意义。试想,如果山东那个女孩子在出事前看到这个案例的争议,她还会上陌生人的车,并在与陌生人发生争执和言语冲突之时,也没有惊醒?
当然,我们无须因为茫茫人海中有那么一小撮坏人,就让女孩子们每天担惊受怕恨不能开装甲车出门。但给她们培养和灌输必要的防范意识、危机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是必须的,而且是自幼儿就应该开始。很多国家,甚至将防范性犯罪作为必修的课程,写入到小学生的行为规范中去。有的甚至细节到“衣服遮住的地方不许触碰”,使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心理上暗暗筑下一道不可逾越的坎,这既是一种底线,又是一种触发机关,一经触碰,便进入到防护状态。
而我们的教育,显然太过羞涩了一点。我们的老师和家长,甚至羞于告诉女孩子们,你就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偷吃的小苹果,围绕你的危险非常非常多。有的人,担心这样会让孩子心理上有阴影,担心让她们看待世界的眼光也不太光明了。事实上,这种理想化地躲避本身只能起到麻痹的作用,不仅不能让孩子们觉得世界更美好,相反还会害了她们。即使美丽得冒泡的童话里,也是有熊外婆和大灰狼,现实亦如此。惟一不同的是,现实中的大灰狼,不会吃了人还会吐出来,它是不会给你弥补失误的机会的!
□曾颖(作家)
如何减少“破罐子破摔”现象
帮扶刑满释放人员,社会组织能发挥作用。为帮扶对象提供帮困解难、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
犯罪嫌疑人代某如此卑劣的作案手段,这般严重的犯罪后果,等待他的将是应有惩罚。
然而,更值得关注和反思的,是代某那坠崖般的人生轨迹。
根据代某自述,多次“进出宫”的他,并非是天生犯罪人,因在1983年的严打中,被女友“诬告”强奸,他被判十年流放到大西北,失去了拥有的一切,从此才自暴自弃。尽管这一情节的真伪还有待证实,而且就算属实,也不能丝毫减轻他所犯下的罪恶,却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更严肃的课题:如何才能平息这股怨恨社会之气?如何才能将他们拉回正常轨道?
审视代某滑向犯罪深渊,并不是一个直线坠落的过程。第一次刑满释放,相隔17年时间,他才重新犯罪,之后“重操旧业”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呈现加速的过程,而这也反映了一种愈加严重的“破罐子破摔”心理。在社会中,还有许多和代某相似的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因为形形色色的原因,受到了法律审判和惩罚,从此被烙刻上了犯罪人的终身标签,即便刑满释放后,也难以重新融入社会。就像影片《肖申克的救赎》中,那个年迈的犯人布鲁克斯被释放后,处处感受无形的隔膜,最终踏上了不归路,潜藏在特定人群中的暴戾之气,一旦缺少释放和抚慰的渠道,也就在无形中开启了犯罪之门。
其实,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是一种依靠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合作进行的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在上海市、湖北省等地成立的“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成员包括了社区爱心居民和社会名人等,他们为帮扶对象提供帮困解难、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不过,应该看到,目前国内这类社会组织仍然太少,在帮扶刑满释放人员方面,社会力量仍然太过羸弱。
而在香港及其他地方的经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主要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凡犯人出狱半年之前,已有社工介入,对他们进行全方位评估,包括这些人员的生活需要、就业等。考虑到这类人员往往不为家庭接受,还有社工组织建造“中途宿舍”等场所,为他们提供家庭般的居住地。如果,我们更多地重视此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或许就能减少代某们的“破罐子破摔”。
□雨辰(高校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