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尼伯特”给福建福州、莆田、龙岩等地带来了严重灾害,谣言同时也在网络滋生。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闽清坂东永辉超市200人淹死?晋江宝龙广场地下车库被淹……网络谣言的传播给公众生活带来“次生灾害”。
暴雨突袭,河南安阳县西部、林州部分乡镇公路中断,通讯中断,房屋被冲毁。在刚刚经历洪灾的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庄村的残墙上,灾后出现一则地产广告,“城里不买房,一切都白忙。”当地记者核实发现,广告确为洪灾后发布,广告公司称经过审核,完全合法。(7月24日中国青年网) “城里不买房,一切都白忙。”蓝底白字的广告,惊现洪灾后的村庄。断壁残垣之间,颜色对比鲜明,尤显触目惊心。它突兀地张扬的,不过是城镇对农村的歧视,是商业资本对底层群众的睥睨。一场暴雨,一次天灾,确实可能让农村人白忙一场。不过,若是一场地震,或者一场内涝,城里买房的,就能置身灾害之外了?能不能进城,对于村民来说,这未必是人生的多选题。广告传递的恶意,在于加剧了代际身份的绝望感。而其实,风险社会,城乡之间不存在自然灾害上太大的概率差别。倒是这种准备“发洪灾财”的嘴脸,令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汛情猛于虎,防汛重如山。此般见缝插针的广告,也许能搅动灾民对“居安思危”偏见,但,它显然更是眼下商业广告“蹭热度”无底线无下限的恶例。人命关天的汛情面前,就算不指望商业公司伸出援手,但也不能在义利观的界域之外,为制造卖点而往受灾群众伤口撒盐。这样的广告,竟然还“经过审核”、还是“合法”的,这显然是个不太幽默的冷笑话。《广告费》总则第三条有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如此悖逆公序良俗恶歧视性用语,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当然,一个小城镇的开发商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广告“去库存”,若非媒体拎出来示众,实在也没必要过于上纲上线,骂骂管管也就够了。但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大灾大难面前,我们既要警醒于别有居心的漫天谣言,恐怕也要警惕为了逐利而“消费洪灾”这样的猪队友。 这些年,寄生于热点事件的“花式营销”如病毒般爆发增长。远的不说,从年初支付宝的“敬业福”,再到近日的新世相“逃离北上”,营销界“蹭热度”式推广,不仅考验着段子手的智商,亦有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因此,既有品牌借机怒刷存在感,也有品牌惨遭吐槽一片。尤其在公众号、在朋友圈,“借势营销”可谓司空见惯。不过,在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事件上,比如南海事件、比如洪涝灾害,一旦刻意“反其道而行”,这就不是市场的冒险行为,而是对公共价值与利益的戏谑与挑战。 约翰·邓恩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连接成整个陆地。”城市也好,农村也罢,抛弃的姿态并不能解决生死攸关的任何问题。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此间,愿再没有看客,再没有幸灾乐祸者。 |
【唯恐天下不乱,扰乱公共秩序,打乱救灾节奏……谣言,决不能“说完就算了”】 居庸关长城浇塌了、北京地铁公主坟站被淹了、公共自行车车桩漏电了……城市一场雨,谣言满天飞。有人感慨:“灾情最重的地方,是朋友圈。” 哪些人在传谣呢?不妨给他们归归类。 首先,是天真单纯的。有些人看了图片、视频,就顺手转给了亲友,提醒亲友注意安全。他们以为眼见为实,殊不知那些图片、视频都是移花接木的视觉魔术,自己被“诉诸恐惧”的传播术给忽悠了。 其次,是不甘寂寞的。都在谈下雨,我不转点啥,显得消息不灵通、地位边缘化。为了寻找参与感和存在感,不少人就成了凑热闹的羊群。 再有,就是好乱乐祸的。有个别人穷极无聊,或者一肚子负能量,便指望抹黑个谁、让哪块儿出个洋相,给自己一个消遣、宣泄的渠道。甚至不排除有一心想红的人,借公共事件炒作谣言,吸粉捞金。 好在这些年网民的谣言免疫力提升了,谣言刚开始流播,就有很多负责任的网民挺身辟谣,或现场直播,或科普举证,将谎言逐一揭穿。不少权威媒体也一一做了澄清,履行了职责,化解了不必要的紧张。 朋友圈拨云见日了,事情是否可以就此翻篇儿了呢? 造谣,决不能“说完就算了”。在抢险救灾的节骨眼上造谣,扰乱了公共秩序与救灾节奏,危害恶劣,更要承担相应责任。前有利用天津爆炸案骗取捐款的女子,近有谎称“麻城七大水库漫堤”的男子,都遭到了警方查处,为其制造的谣言付出了代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去年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也宣告了,网络谣言不应逃脱法律的制裁。 手段不正当,动机再冠冕堂皇,也是虚妄。城市的建设与管理,确实存在着改进的空间,但有害无益的网络谣言,显然没有倒逼治理进步的作用。只有打击惑乱人心的谣言,将造谣者绳之以法,才能起到惩一儆百的效果,整肃舆论场的正常秩序。 作为个人,也要多加警惕,提升辨别力,理性转发,别听风就是雨,结果成了谣言的二传手。 |
人们看似不经意甚至不乏善意的转发行为,不但可能为谣言、不实信息蔓延泛滥推波助澜,而且可能在发生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非常时期,对防灾救灾、应急处理和维护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 这两天北京遭遇暴雨。北京市气象台昨天11时3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预报昨天北京大部分地区有暴雨。北京市水文总站昨天19时15分发布洪水黄色预警,预报昨晚北京大清河流域大石河漫水河断面将出现12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工作之中。(相关报道见A5版) 暴雨不可避免要给市民生产生活和城市运行带来不小的影响,特别是暴雨正在和即将对交通出行造成什么困难,广大市民更是高度关切。昨天上午开始,很多人都在微博、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和手机客户端看到一连串“灾情信息”,包括“地铁公主坟站被淹了”、“朝阳大悦城开启看海模式”、“居庸关山体滑坡”、“公共自行车桩可能漏电伤人”、“暴雨后自来水会浊三天”等。随着人们习惯性地随手转发,这些信息迅速在更大范围内流传扩散开来,在市民中造成了一定的不安情绪。 防汛抗洪就是命令,发布权威消息、澄清不实传言也是命令。针对上述信息,有关部门和机构及时站出来辟谣,如北京地铁公司官微发布消息,网传“地铁公主坟站被淹”的图片为不实图片,“北京地铁会第一时间发布地铁运营动态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细心的网友发现,网传图片其实是由之前武汉地铁被淹时的图片PS而成。又如北京市交管局表示,自行车网点不会发生漏电伤人情况,并顺带普及了公共自行车网点电路安全保护的知识,要求“大家不要轻信谣言”。这些权威信息针对性强,发布及时,有效澄清了各种不实“灾情”,发挥了稳定民情人心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上述不实信息没有在市民中造成巨大的恐慌,没有给城市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关部门暂时没有对编造、转发不实信息者采取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然而,没有造成恐慌和严重后果,暂时没有受到行政和法律的处罚,并不意味着编造、转发不实信息的行为只是无伤大雅的“小节”,没有实际过错和危害性,人们可以像对待一般的网络笑话、恶搞段子那样,对不实信息一笑了之。 当然,不实信息的编造者和转发者是有较大区别的,两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有较大的不同。编造不实信息者一般是有意为之,他们有的是为了引人注目哗众取宠,有的是为了发泄不良情绪,有的甚至只是为了追求无聊的刺激,于是采取无中生有、移花接木、夸大其词等手段虚构、歪曲事实,炮制耸人听闻的谣言。对于编造谣言和不实信息,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只要触犯了这些规定,有关人员将难逃处罚。 那些随手转发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人,也可分三种情况。一种是出于对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担忧,认为自己看到的信息可靠可信,且对他人有提醒和预警作用,于是转发广而告知。第二种是,虽然觉得信息不可靠不可信,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考证核实,还是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随手转发。第三种是,明知信息虚假不实仍然故意转发、恶意传播,这与编造谣言、不实信息没有多大区别,应当依法受到惩处。 必须强调和警醒的是,上述第一种、第二种转发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人,尤其应当反思,自己看似不经意甚至不乏善意的转发行为,不但可能为谣言、不实信息蔓延泛滥推波助澜,而且可能在发生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非常时期,对防灾救灾、应急处理和维护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酿成后果难以估量的次生灾害。 暴雨当前,职能部门、公共机构的权威信息应当来得快些、再快些。广大市民应当多转发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对道听途说、真伪难辨的传言非议,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不要让自己的随手转发,成为谣言和不实信息的扩音器。 |
“关注防汛抗灾”系列评论之四 康 宁 近日来,南方多个省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数十万人投入抗洪抢险工作,有媒体称之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与此同时,国内的舆论场上也“硝烟弥漫”:有人指责长期的填湖建城是严重灾情的主因,有人追问130亿排水防涝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有人强调城市的排水系统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种种声音虽然提供了了解灾情的不同视角,但也使舆论场显得杂乱无章,甚至出现互相攻击谩骂的不良情形,我们不得不去反思:灾难面前,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舆论场? 真实。无论是发表怎样的言论,都必须将真实作为底线和要求。灾难面前,人们需要真实的信息来了解灾情,政府也需要真实的信息来指导救援。而在近些年的许多灾难事件面前,我们却总是看到一些虚假的言论在舆论场上传播,制造恐慌,混淆视听。而这些谣言之所以有生存空间,一方面与权威信息发布不及时有较大关系,“权威发布一旦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不断提高权威信息发布的速度和质量;另一方面,媒体、普通民众等信息发布者也必须提高自身素养,以负责任的态度去发表和传播真实的信息和言论,不造谣,不传谣。 多样。这里的多样指的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之上的更多报道与思考角度。诚然在灾难面前,救灾是第一要务,我们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抗灾救灾工作的扎实推进上,并向奋战在救灾前线的官兵和民众致以崇高敬意,但我们也应该有所反思,不回避灾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缺失,及时地加以改正和弥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增强面对灾难的信心和底气,降低灾难带来的破坏和损失。因此,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胸怀去包容灾难中出现的一些不同的声音,无论它是激励感人的,还是不那么顺耳的,只要它出于真诚的善意。 互动。面对灾情,在当下的新媒体时代,舆论的互动性尤为重要。有了互动,有关灾情的信息能够更快、更广地在舆论场上进行传播,同时各色虚假的言论也能够及时地被澄清破除。在以往的灾难发生时,往往只有政府单方面发布信息,民众只能被动地接收,也很难得到及时的反馈。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流通的渠道越来越畅通,政府、媒体和普通民众三者之间可以构建起一个互动流通的信息舆论场,从而彼此能够更真切地感受到对方的存在,更高效地发送与接收,更高效地反馈与解答,也为救灾工作的开展提供强力支持。 和谐。各色言论都应该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规约,共同呵护舆论场的和谐氛围。面对灾情,由于我们的身份角色和知识水平的不同,往往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对此,一些网友由于缺乏宽容平和的心态去理解或讨论,到最后常常引发非理性骂战,出现互相嘲讽、人身攻击等不良行为。这样的谩骂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讨论和解决,还会让事态变得更加复杂,破坏舆论场的良好氛围,影响干扰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每个人在舆论场上都应该保持应有的风度,不肆意宣泄自己的情绪,不恶意攻击不同的见解。 除了以上指出的四点外,也有其他的一些原则可供参考,如保持一定的克制,不对灾难受害者及其亲属造成二次伤害等,在此不作详述。人们常说“灾难无情,人间有爱”,这种爱不仅体现在人们与灾难的抗争中,也应体现在面对灾难的舆论场景中,一个健康、良性的舆论环境能够带给我们更多的信心和力量。 |
莫让谣言成为天灾的“次生灾害” 我们不会忘记,“地震”谣言曾使成千上万民众露宿街头,“诈弹”迫使飞机返航、“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使得人心惶惶……虚拟世界的违法行为,从网上传播到现实生活中,给公众带来的伤害并不虚拟。“制谣”“贩谣”者或穷极无聊或蓄意挑起矛盾,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环境的“害群之马”,必须予以谴责并依法惩处。 网络时代,谣言面前,我们要学会做一个智者。首先,公信和科学要成为制止谣言的利器。网络时代,“风”速传播,政府有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准确对待舆情与民意,快速及时地做出反应,信息公开透明,开展正确的宣传引导工作,应是遏制谣言蔓延的最佳途径。 在对政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之时,网民也要提升个体素养,明辨是非,理性思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络发帖、跟帖、复制粘贴之间不要踩踏法律的红线,是现代网民的基本要求。 台风“尼伯特”虽已远去,但当前洪灾正在南方各省肆虐,防汛抗灾形势严峻,灾情就是命令,莫让谣言成为天灾的次生灾害,希望大家吸取网民“黄某某”等人的教训,其他城市里不要再出现此类闹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早日打赢这场硬仗,尽快地安然地度过这场环境“危机”。[详细] 网络谣言不断滋生,源于法律制度滞后 与我国互联网迅猛发展、网民数量快速增加相比,法律、政策及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比如,我国法律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散布虚假信息如何定罪等,尚没有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发表言论的尺度,导致“言论自由”越过了法律边界。再看福建闽清这起案件,黄某某散布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影响,却仅受到“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违法成本明显偏低。 打击网络谣言,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这不仅需要网络媒体的自律、网民的自警自省,更需要规范健全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目前已有网络方面的立法,但网络立法还存在不少缺陷,还远远不能适应实践需要,所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同时,政府要以信息真实为准则,及时对错误的网络信息进行辟谣;要针对虚假的突发事件言论、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敏感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发布更正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让广大群众即刻明白事件真相;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秩序,推行网络实名制,规范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管理,严惩网络管理者玩忽职守行为。[详细] 面对谣言,公众应摒弃“看客心态” 当热点事件被公众关注,一旦缺乏权威公信的新闻披露,就可能会使公众对谣言产生信任。于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听途说,口口相传的虚假传闻,都会撩动人们的神经,甚至左右人们的认知。当谣言蔓延开来,当人人都成为谣言的“二传手”,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效应,谣言也就会大行其道。 监督执法部门的打击,能够对遏制谣言传播产生积极的效果。但是,依赖于监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具有滞后性的隐忧,无法产生隔离墙的效果,更缺乏前置性的功能设置。那么,若要避免谣言大肆传播,关键还是有赖于每个公民摒弃看客心态,用自己的力量堵住谣言滋生传播的渠道。除了约束和管理好自己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公众能够理智清醒的面对谣言,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同时,对于虚假的谣言,更应该及时发现和制止,通过监督、举报、投诉等手段,让谣言无处遁形。 信息网络化时代,人们的言论更加自由和宽泛,无疑给社会秩序带来极大的挑战。不妨从你我做起,摒弃看客心态,让我们成为塑造网络良性秩序的参与者。由此,谣言自然会止于智者,社会秩序也会变得更加合法规范。[详细] 更多观点 打击造谣传谣者,功夫要下在平时 因造谣传谣而受到处罚者,为数不少,但只要心细一些,不难发现,这些受到处罚者,大都是在灾难事件之后,或者对警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干扰时,而平时造谣传谣者,对普通人造成伤害的,却大都逍遥法外,并未受到法律的惩戒。在非常时期,加大对造谣传谣者的打击,确实必要。但功夫下在平时,才能彻底遏止造谣传谣者的惯性思维,也才能让公众感受到造谣传谣是一种违法行为。(关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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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有可能成为真理”。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网民无法辨别真假,久而久之,网民失望的就不仅仅是网络文化,而是网络文化背后的现实世界。因此,对网络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规范化引导,是一种必然选择。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切实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营造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然而,网络谣言的不断滋生,源于法律制度滞后。与我国互联网迅猛发展、网民数量快速增加相比,法律、政策及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比如,我国法律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散布虚假信息如何定罪等,尚没有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发表言论的尺度,导致“言论自由”越过了法律边界。再看福建闽清这起案件,黄某某散布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影响,却仅受到“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违法成本明显偏低。 打击网络谣言,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这不仅需要网络媒体的自律、网民的自警自省,更需要规范健全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目前已有网络方面的立法,但网络立法还存在不少缺陷,还远远不能适应实践需要,所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同时,政府要以信息真实为准则,及时对错误的网络信息进行辟谣;要针对虚假的突发事件言论、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敏感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发布更正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让广大群众即刻明白事件真相;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秩序,推行网络实名制,规范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管理,严惩网络管理者玩忽职守行为。 当前正值救灾关键时期,莫让网络谣言给救灾“添乱”。 |
暴雨天灾面前,行为人的造谣行为,不仅会对公众造成误导,而且还会引发社会秩序恐慌。由此,公安机关给予严厉的法律惩罚,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不过,事件的背后,谣言得以制造并传播,其背后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无疑值得为之反思和警醒。 应该说,关涉自然灾害的新闻,自然会引发人们的强烈关注。正因为如此,敏感事件就容易成为谣言的滋生土壤。当热点事件被公众关注,一旦缺乏权威公信的新闻披露,就可能会使公众对谣言产生信任。于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听途说,口口相传的虚假传闻,都会撩动人们的神经,甚至左右人们的认知。当谣言蔓延开来,当人人都成为谣言的“二传手”,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效应,谣言也就会大行其道。 监督执法部门的打击,能够对遏制谣言传播产生积极的效果。但是,依赖于监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具有滞后性的隐忧,无法产生隔离墙的效果,更缺乏前置性的功能设置。那么,若要避免谣言大肆传播,关键还是有赖于每个公民摒弃看客心态,用自己的力量堵住谣言滋生传播的渠道。除了约束和管理好自己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公众能够理智清醒的面对谣言,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同时,对于虚假的谣言,更应该及时发现和制止,通过监督、举报、投诉等手段,让谣言无处遁形。 信息网络化时代,人们的言论更加自由和宽泛,无疑给社会秩序带来极大的挑战。不妨从你我做起,摒弃看客心态,让我们成为塑造网络良性秩序的参与者。由此,谣言自然会止于智者,社会秩序也会变得更加合法规范。 |
台风“尼伯特”重创福建,令人扼腕。可是,有些人或出于好玩,或出于无知、或出于吸引眼球,在网络上编造、传播谣言。网民“黄某某”散布“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还假以“救灾指挥部”之名,不仅让政府数据自我矛盾,严重“失实”,破坏公信力,更歪曲灾情真相,引发民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互联网进入高速发展时代。亿万网民已经习惯在网络上查询资料,获取信息,扩大交际。互联网已经日益成为人们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大河奔流,鱼龙混杂。网络也给谣言的传播插上翅膀,以呈几何倍数的速度蔓延,给人民生活和公众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我们不会忘记,“地震”谣言曾使成千上万民众露宿街头,“诈弹”迫使飞机返航、“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使得人心惶惶……虚拟世界的违法行为,从网上传播到现实生活中,给公众带来的伤害并不虚拟。“制谣”“贩谣”者或穷极无聊或蓄意挑起矛盾,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环境的“害群之马”,必须予以谴责并依法惩处。 网络时代,谣言面前,我们要学会做一个智者。首先,公信和科学要成为制止谣言的利器。网络时代,“风”速传播,政府有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准确对待舆情与民意,快速及时地做出反应,信息公开透明,开展正确的宣传引导工作,应是遏制谣言蔓延的最佳途径。 在对政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之时,网民也要提升个体素养,明辨是非,理性思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络发帖、跟帖、复制粘贴之间不要踩踏法律的红线,是现代网民的基本要求。 台风“尼伯特”虽已远去,但当前洪灾正在南方各省肆虐,防汛抗灾形势严峻,灾情就是命令,莫让谣言成为天灾的次生灾害,希望大家吸取网民“黄某某”等人的教训,其他城市里不要再出现此类闹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早日打赢这场硬仗,尽快地安然地度过这场环境“危机”。 |
据湖北省民政厅消息,截至7月4日17时统计,6月30日以来强降雨已造成湖北17个市、79个县,共957.14万人受灾,死亡38人失踪17人,直接经济损失128.5亿元。就在社会各方万众一心抗洪救灾之时,少数网民却在网上散播谣言,影响防汛抗灾大局。7月4日,“湖北网警巡查执法”发布官方微博,通报几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7月5日人民网) 每当谣言绵绵不绝来袭的时候,总有一种呼唤随之而至,那就是:让真相跑赢谣言。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句“真相跑赢谣言”已不知被强调过多少遍了。 这次湖北有关方面重拳打击谣言犯罪,这点值得肯定。正如网警所言,灾情当前,不实信息的传播不仅会造成灾区群众恐慌,更会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防汛抗灾大局,对于谣言犯罪当然就应该打击没商量。 可是,谣言总是喜欢盯上灾难,越是大灾大难,越容易滋生谣言泛滥,这已是谣言呈现出的一个公开的规律特征。问题是,相关方面把握这些规律特征没有,又准备好没有?究竟有没有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预案,真正让真相跑赢谣言呢? 一百多年前,马克·吐温就曾说:“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就已经跑遍半个地球了。”客观而言,当前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媒体的发展也让谣言跑得更快、传得更远、危害更大。于是有人怀疑:真相能跑赢谣言吗?不妨让我们再次聚焦莆田市开展的“网络求真”活动。该市为让真相跑得更快,招募639名“网络求真”志愿者,主动通过各单位和个人的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论坛等渠道传播经过求证的真实信息,及时抵制恶意谣言,普及网络法制知识,传播网络正能量,使谣言不攻自破。由此可见,只要愿意探索,积极应对,真相可以“跑”在谣言前,可以“跑”赢谣言。 但凡是“真相跑赢谣言”的呼唤者,往往坚持认为,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谣言才没有生存土壤。他们特别强调,要让真相跑赢谣言,减少谣言对社会的伤害,政府部门必须要有所作为。比如及时回应公众质疑,及时公布真相,保证信息透明,让真相来挤压谣言的空间。比如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说、尽快说、如实说,尽可能压缩虚假信息传播,提升真实信息的触达率和转化率,缓解民众信息焦虑。 对于谣言,让那些信口开河居心不良的制谣者绳之以法,当然大快人心。不过,如何降低谣言的“杀伤力”,如何遏制谣言的泛滥,如何让谣言无处遁形,这些更叫人期待。 每次谣言肆虐,多少人在疾呼:让真相跑赢谣言。问题是,“真相跑赢谣言”何时不再是一种呼唤? |
“长沙地铁灌水、过江隧道被封、金满地被淹”“武汉大暴雨后自来水可能会浊两三天,大家储备好用水”“芜湖市政府决定放弃方村保城市”“皖江水库已经有了裂痕,陶圩大坝毁了,十几人被冲走”……近期,个别网民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不仅造成了社会恐慌,也干扰了防汛抗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谣言经过精心伪装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影响范围更广。朋友圈里的大多是亲朋好友,彼此信任度较高,因此谣言能够轻而易举地击穿人与人之间的心理防备,迅速扩散。仔细分析这些谣言可以发现:有的谣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人们需要借助权威信息发布才能规避,有的只要稍微有点常识就能识别。 比如,福建闽清县公安局通报了一条信息。7月10日,网民“黄某某”在网络上发布含有“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的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且不说该消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仅看“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就能发现这个机构山寨意味十足。一般来说,防汛抗旱工作,均由当地政府设立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何来的“救灾指挥部”?倘若我们在看到该消息时能多些思考和甄别,就不会被谣言牵着鼻子走。 面对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人们掌握基本的科学常识显得非常必要。平时,我们不妨多关注一些防洪减灾、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在灾难来临前,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不偏听偏信,用科学常识粉碎那些不靠谱的谣言。同时,在网络上看到让人质疑甚至恐慌的消息时,不妨多问一句,这是真的吗?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面对谣言,除了需要公众不断提高科学素养,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之外,更要靠相关部门及时主动公布信息。尤其是一旦出了险情,相关部门千万不要藏着掖着,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声,压缩谣言生存空间,真正让谣言无处遁形。 |
这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气候灾害,江苏、安徽、湖北、河南等地多个城市受到极端暴雨袭击,城市内涝,湖泊暴漫,长江淮河流域抗洪形势严峻,南京告急,武汉告急,新乡告急。各地干部群众和解放军武警官兵用生命与凶猛的洪水抗衡,全力维护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7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灾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持地方防汛救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中央军委要根据新的汛情和救灾需要,指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相关部队迅即奔赴防汛救灾第一线,发扬我军能打硬仗的光荣传统,发挥突击队作用,大力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作出贡献。李克强总理奔赴3省、历时30个小时考察长江、淮河流域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情况,其中5日晚还在湖南岳阳连夜召开部分省份防汛工作会议。 哪里有洪水,哪里就有人民子弟兵。跳入齐腰深的水中用人墙挡住决口,徒手搬运沙袋不知疲惫,用冲锋舟转移一批又一批群众……这些“最可爱的人”用身体组成了阻挡洪魔的钢铁护围,以至于村民哭着喊“小战士们,你们不能这样啊,快点起来,起来!”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深。一段网络视频中,多名群众站在一处大桥上向下抛出绳索及网状物,救援顺江水而下的一名身着救生衣的战士,更是瞬间感动了无数国人。 然令人遗憾的是,在军民奋力抗洪抢险的严峻形势下,一些无端的传言谣言和盲目的非议质疑就如同驱不散的迷雾,时不时对前线的抗洪抢险造成干扰。比如说,一些网民就曾传播“蕲春、英山将发生大地震”、“蕲春洪灾”、“大智路地铁塌方”等谣言,为抗洪救灾增堵添乱。更有甚者,一些网民还将武汉“淹城”与三峡大坝联系在了一起,无端指责三峡工程,在网络上刮起一阵歪风。 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近年来中国频现异常气候,西南大旱、重庆酷热等,也的确导致三峡时常成为矛头所指。比如说,在互联网上有网民就曾提出过“三峡诱发干旱论”,一度认为三峡工程是造成长江中下游罕见大旱的罪魁祸首。其实,这些说法都是不科学的,就以武汉“淹城”而言,三峡就没有帮倒忙。毕竟武汉被“淹城”是因为本身的持续强降雨,并非来自上游的洪水,并且三峡减少下泄流量已经为加快排水创造了条件。 有数据就明确显示,7月1日14时三峡水库迎来2016年“长江1号”洪峰,根据长江防总的统筹安排,洪水经三峡水库调度调蓄后以3.1万立方米每秒的流量匀速下泄,最大削峰每秒1.9万立方米。通过此次削峰,避免了长江上游的洪水与中下游洪水叠加,减轻了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压力。也可以想象一下,若是没有三峡水库的拦蓄,本轮强降雨中,武汉或将面临更大的抗洪压力。 再来看三峡工程,当年建设的初衷是为防洪、为防止荆江大堤垮堤。荆江大堤位于武汉上游、枝城下游,关系到800万以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遇到“千年一遇”的洪水,经三峡水库调蓄,通过枝城的相应流量不超过每秒8万立方米,配合荆江分洪工程和其他分蓄洪措施的运用,从而可避免荆江南北两岸的洞庭湖平原和江汉平原地区可能发生的毁灭性灾难,可见三峡工程的重要性的确无可替代。 截止目前,长江流域已基本形成以堤防为基础,以三峡水库为骨干,其他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工程相配套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也不仅仅是防汛抗旱,这月5日公布的三峡工程2016年上半年运行情况明确显示,2016年上半年,三峡工程建设运行情况良好,防洪、发电、航运、补水等综合效益显著发挥,升船机工程调试试验与坝区规划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殷忧启圣,多难兴邦。在这场牵动全国人民目光的防汛救灾中,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物资保障、生活安置等有序进行,灾区基本实现救援全覆盖,其间凸显出来的举国动员能力、勇往直前决心和团结互助精神,既是中华民族奋起的最好见证,也足以推动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征程中坚不可摧。当然,面对肆虐的洪水我们的网民也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利用网络传递正能量,这是红线也是底线。毕竟传播和放任任何网络杂音,都是对灾区的添乱,是对灾区人民的不负责任。 |
长期饮用纯净水会变成酸性体质、领证时要交二胎保证金、交通新规限制副驾驶年龄、猪肉长钩虫、吃樱桃感染禽流感……2016年上半年,这些消息在QQ、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不断流传。很快,这些都被权威专家或机构证实为谣言。 2016年上半年已经过去。上半年的互联网世界,留下了许多正能量的东西,也产生了许多流传甚广、信者众多的谣言。媒体整理出今年上半年的十大谣言并进行了澄清,让许多当初的信者和传播者恍然大悟,是激浊扬清、明辨是非之举。 以上谣言,在我的朋友圈里,也并非没有出现过。并且,我的朋友圈里不止出现了一两个,而是多个。哪怕是现在几天,朋友圈里仍然有“孩子喝某某饮料容易导致白血病”的消息,而且还是以某某机构的文件通知的形式在朋友圈里流传,最后还有一些道德绑架的“套路用语”,写上了“是家长必转”、“有爱心的必转”之类的词。 谣言之所以能够流传甚广,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这是一个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手握一家或大或小的媒体,人人都可以是消息的发布者,人人都可以生产和制造新闻,消息是否真实则很难保证;二是,许多谣言,往往打着“为你好”、“为你的孩子好”的招牌,许多网友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三是,互联网和自媒体时代里,一些规则还没有建立健全,已有的也没有深入人心。 具体到每一条谣言,有的可能源于无知,有的可能源于有目的性的炒作,有的可能源于对一些商品的排挤与竞争……但是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作为传播者,都应该明白这样一条基本规则:互联网世界中并非是完全自由,如果传播谣言,如果对一些产品、单位构成了利益侵害,那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早在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明确了“诽谤信息被浏览5000次、转发超500次可判刑”的内容。之后,我们看到了肯德基起诉多个微信公众号捏造“使用6个翅膀8条腿怪鸡”之类的诽谤谣言。 当下,我国网民总数早已超过6亿。在人人都是媒体人的语境里,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明白,当我们拿起智能手机使用社交网络传递信息、传达理念、发表评论时,就必须要遵守一些规则。具体来说,广大网友需要努力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有起码的明辨是非的思维和意识,切不可以讹传讹、以谣传谣;二是不要绑架他人,对于所有“是什么人就必须转”之类的营销套路,一眼就要识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