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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出台
2010-06-24 16:10:37

《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日前出台,非厦门市户籍学生申请到厦门小学就学,有五种情况可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港、澳、台、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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