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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每人每日补贴5-8元
2010-07-03 08:09:28
企业要及时供应和发放夏季防暑等保健用品,同时注意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按照《福建省关于企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如果企业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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