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重大恶性事故,政府部门总是故技重演。不是找个临时工当替罪羊,就是把责任往下推、往外卸。
已经造成13人死亡、120多人受伤的南京728爆炸事件,在查找事故原因时,就在玩这种下三滥的把戏,把责任找到施工单位裙带关系、层层转包上。(7月29日中新网)
如果,施工现场是挖掘施工,首先遇到的是有无地下管线。是水路管线,还是可燃易爆管线。南京规划、建设部门依据永久性档案,就可以查清地下管线深度、走向,管线内物体。施工中,安监部门应全程监督,采取必需的消防现场监护。
现在的问题是,连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接受采访时,都说不清被施工挖破的是由金陵炼油厂输往金浦集团塑胶厂的丙烯管道,还是城市燃气管道。如果是丙烯管道,并非政府官员和媒体说的可燃物,它是标准的易燃易爆气体,沸点-47.4℃。易燃,爆炸极限为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