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时代,网络世界,名气是一种力量,这个谁也不否认;被人瞩目、拥戴、喜欢,也是人之天性。问题是,名气要赢来的,而不是做来的。
之前有个事情,有点意思。台湾名嘴李敖长女李文在淘宝网上与店主讨价还价,希望以自己签名的书相赠来换取折扣,遭到店主反对。一番唇枪舌剑后,店主决定不做这单生意,李文则向淘宝进行投诉。
其中有个细节是:卖家王女士从买家迅速发过来百余字的自我简介中得知对方是位名人,“我是李文博士(Dr.Hedy W.Lee),美籍华裔,英语教授、作家、礼仪专家……”
王女士表示对买家身份并不感兴趣,回复对方:“也应该识货……”对方回应:“I am from New York city of course I know how to识货”(注:意为我来自纽约,我当然知道怎样“识货”)。
在夹杂中英文的交谈中,王女士感觉对方是拿名气压自己。“实在不喜欢对方做事作风和方式,您去纽约消费吧,谢谢您,李敖的长女”。买家也很生气,表示要向淘宝“投诉和举报……”最终,买家虽然拍下衣服,但店主选择关闭交易。
她们之间的来回对错,我不做评价,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李方是有强调名流之嫌,王方则对名人有点神经过敏。
是的,在名气横行的时代,反名气的社会心理与力量,也不可小看。
有名而且讨人喜欢,其实也不是容易的。谁都不容易。要名气,更要名望。(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