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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乙肝歧视第一案"立案
2010-08-03 10:44:27

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酒店拒绝录用,23岁重庆小伙阿强 (化名)觉得受到了歧视,昨天上午,他一纸诉状将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告上法院,要求酒店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抚慰金。据悉,这是福建省第一起因乙肝歧视引发的诉讼,目前,思明区法院已立案受理。(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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