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福建政经 > 正文
厦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医疗救助
2010-10-12 16:26:08

今后,厦门的低收入群体,将更好地得到医疗救助。新的《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日前出台,两种低收入人群被纳入救助范畴。同时,医疗救助不再设起付线,救助基金筹集财政拨款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人不低于140元提高到150元。

新办法在原有的救助范围基础上增加了日常救助、定额救助和二次救助三种方式,救助比例也提高到50%-80%,但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闽将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