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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制定新政鼓励患者基层就医
2010-11-05 08:02:19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由省卫生厅等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已获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向全省转发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另外,我省将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在上一级医院的住院患者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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