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福建政经 > 正文
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名单确定
2010-11-11 07:46:01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保厅获悉,闽第二批17个新农保试点名单全部确定,试点地区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民,每人每月可领取最低55元的基础养老金,直至终身。

其中,漳州诏安县,三明明溪县、清流县等8个原中央苏区县列入2010年新农保国家试点,55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100%承担;平潭综合实验区、连江县、同安区等9个地区为省级试点县,试点期间,基础养老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闽第二批10县市区新农保启动
龙岩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闽今年新农保省级试点县确定
闽新农保试点县参保率达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