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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创业享3年税收优惠
2011-01-01 10:17:30
今日,省教育厅就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出通知,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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