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厦门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一律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在全市统一执行该标准。昨天,2011年厦门医改工作会议召开,记者获悉这一消息。(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