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会昨日出台了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照顾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
今年我省高招政策与去年相比有五大变化:
■一是招生批次进行调整,从今年起取消本科三批设置,将本科三批学校调整到本科二批招生,同时,将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所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省属高校纳入本一批招生。
■二是扩大“平行志愿一档多投”改革试点范围,高职单招11个类别招生试行“平行检索、一档多投、学校预录、考生确认”的录取模式。
■三是开展按大类招生试点,考生按大类填报志愿。
■四是在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制度,考生高中阶段学习的情况作为注册入学的主要依据。
■五是福建省内户籍的考生参加高考时,可以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中任选一地参加高考。(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