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并非新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农民求神拜佛讨薪的现象。中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有明确的要求,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政府和企业都端正认识,从贯彻落实劳动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抓好落实,保证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这是项长期性的工作,而不是仅仅大学生运动会期间的事情。把大学生运动会作为一个特殊时期,要求企业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明摆着是临时性的权宜之计,是典型的“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显得不合逻辑,也不合情理。更重要的是,如果企业不按规定兑现农民工工资,还不许农民工上访,显得太过蛮横和霸道。自己的工作没做好,侵犯了农民工的权益,还规定农民工不得这样和那样,是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样的决策思维既没有解决问题的认识高度,缺乏法律依据,工作简单化,也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损害了政府和城市的形象。
做好大学生运动会的维稳压力大,这可能是现实,出台一些举措可以理解,也有必要性。但是,政府出台政策,首先必须贯彻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决策的前提,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对待农民工讨薪的问题上,政府该做的是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规定农民工不能怎么样。试问有哪个农民工吃饱了撑的,拿到了工资还要去上访?农民是城市的主人,政府不能反客为主,以“我是楼主我老大”的网络思维,作为解决问题的决策思路。一个大学生运动会,就让深圳市的城市管理显得手忙脚乱,可谓毫无章法、窘态毕现。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严肃处理期”,不仅与法治要求格格不入,也与“宜居”城市建设理念不合,当然也体现不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圳表面上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际上“你的柔情让人不懂”,太缺少人情味了。(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