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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个人住房贷款允许"商转公"
来源:
东南网
2011-05-28 编辑:黄水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职工的贷款利息负担,也有助于盘活公积金的缴存余额。(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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