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新办法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1-06-02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日讯(本网记者 林思凯)本报讯 福建日前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立服务绿色通道,凡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今后在闽的工作和生活都能得到“一站式、全程式、保姆式”服务。引进的海外人才可获得200万元补助。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日前制定下发文件,提出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对象为福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服务对象在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方面,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特殊照料。补助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引进的海外人才,省政府每人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或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其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视同省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到园区办企业5年内免租金 高层次人才落户到园区(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创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如果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投资。此外,在引进人才的税收返还、科技项目申请、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也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出台。由单位提供住房免5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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