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出台
来源:东南网 2011-07-07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7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杨鹏程)福建将在全省消防攻坚组中挑选骨干,依托福州、厦门消防支队,组成总队级攻坚突击队,战时作为全省跨区域作战机动队。在制订城乡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日前,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福建将新(改)建各类消防站88个。全省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世遗地”消防建设 加快旧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的改造和建设,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按照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2015年,所有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均达到建设标准。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危险源,限期搬迁或责令停止使用。 在制订城乡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的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