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副省长要粤慈善总会公布账目
来源:广州日报 2011-07-21 编辑:唐丽萍
监督:邀请独立人士进入监事会 现状:基本账涵盖运营善款 2010年,广东省慈善总会办公、行政经费及业务经费支出181万元,占总支出0.31%。其中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86万元,日常办公费用62万元(含办公场地租金26万元),业务活动成本33万元(含汶川地震拨付明细公告费用等)。许敏谦说,总会工作经费保障单一,主要依靠创始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来维系,少部分通过提取管理费用解决。 总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总会有三个账,分别是创始基金账目、基本账和汶川援建账户,基本账涵盖了日常营运和募捐费用使用情况,两种费用分列不同科目。 改革:行政费善款分别管理 根据省慈善总会改革精神,总会本部的行政管理费用和善款筹集、使用产生的直接费用,应分别运作和管理。总会募集的所有慈善资金只能用于慈善项目运作、管理、推广等直接开支,决不能用于无关项目,特别不能用于总会日常开支和“三公”经费。慈善总会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定期向他们报告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备查。财政、审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慈善总会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重点要根据相关财政、审计制度,加强对总会善款使用情况、日常运作开支、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刘昆要求慈善总会,强化制度监督,完善监事会制度,邀请其他社团如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审计协会等专业团的代表,甚至独立人士进入监事会,优化监事会的构成,提高公开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监事询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向监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每个季度要向监事会报告工作,并随时接受监事的询问“倒逼”推动总会各项运作规范化、精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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