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热点>时政要闻 >正文

中国证监会首次明确借壳上市标准
来源:东方网 2011-08-07 编辑:黄水来

东方网8月6日消息:中国证监会5日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首次明确了借壳上市的标准,以对这一内幕交易频发地带进行规范。

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借壳上市确定了较高的标准,使得壳资源不再那么诱人。根据新办法,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这一要求已经与首次公开发行的标准接近。

根据决定的内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并购重组与配套资金募集可以同不操作,实现一次受理,一次核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这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有利于减少并购重组审核环节,有利于提高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

这位负责人说,新办法的修订也旨在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兼并重组效率。

据介绍,证监会目前正在研究讨论推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近期,证监会将抓紧改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系统,研究草拟出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试行办法,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实施工作,起步阶段可由具备条件的主体和区域先行实施,在实践中循序渐进。

1 2 下一页

首页> 国内热点>时政要闻 >正文
相关新闻
·福州上市企业数位列全省首位
·闽上市公司2010年报披露完毕
·前4个月泉新增加4家上市公司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