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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力争全面开展
来源:东南网 2011-08-23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23日讯(记者 潘园园) 作为今年医改硬任务之一,全面开展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将让更多基层老百姓看病得到实惠。记者22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力争到今年底前,所有设区市辖属的县(市、区)全部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中选择。

据介绍,普通门诊统筹是针对参保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定限额报销的保障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已列入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学校医疗机构中选择,启动阶段,参保居民就近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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